北京广东签订水产品产销协议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1-17

  一是建立部门间监管协作机制。双方建立日常沟通机制,明确产销对接品种、企业,建立日常检查和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共同推动两地产销、产产对接,及时处理违法的产销、产产对接单位;二是建立产品产地准出监管机制。广东省监管部门对供应北京市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范生产经营,做好供北京鲜活水产品的养殖、检测、运输等工作,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建立产品销地准入监管机制。北京市监管部门督促本地销售企业和养殖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检验检测等工作,确保所销售鲜活水产品来自产销、产产对接单位,保障鲜活水产品销售安全。http://www.agronet.com.cn/News/1170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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