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法院发挥“四员”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宁都县人民法院 作者:廖忠东,廖安生 时间:2021-09-09

         执法内参中级调研员谢满生北京讯;江西宁都法院发挥“四员”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5个基层法庭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要求法庭干警充当培训员、讲解员、化解员和报送员,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充当乡村干部“培训员”。建立与辖区乡村干部培训机制,利用每年乡镇召开各种会议之机,由各法庭派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给乡镇、村组干部讲解农村易发多发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流转等纠纷的法律知识,告知调解各类纠纷方法、调解书制作格式,普及提高乡村干部化解基层矛盾的能力。2018年以来,共培训乡村干部9000多人次。充当义务普法“讲解员”。对审判职能进行延伸,推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定期向在校学生、基层群众上门送法,增强全民法治意识。2018年以来,开展了20多场“法官进学校”“法官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为10000多名学生讲法,实行“法院开放日”邀请500多名中小学生进法院旁听庭审、参加模拟法庭。下乡村上农家开展“法官夜话”、“ 普法夜校”活动20多场次,与2200多名农民讲解企业欠薪、债权债务等农民关心的话题。充当矛盾纠纷“化解员”。构建基层法庭委托调解、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把乡村干部打造为基层矛盾纠纷委托调解的主力军,做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有机结合。基层法庭对起诉的各种纠纷,做到快立、快调、快结、快执,及时化解基层社会矛盾。2018年来,共调解纠纷1260件,指导乡镇司法所、乡村调解委员会、农村合作社调解纠纷470件。充当治安动态“报送员”。 密切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与勾通,主动及时报送法庭在办案中所掌握的辖区内矛盾苗头、治安动态等情况。根据审判工作实际,分析各类矛盾纠纷类型、特点、成因,提出合理性建议,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发事件、典型问题、及不稳定隐患,通过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促使其及时拿出解决的措施、处置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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