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正式实施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1-10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 GB 2763- 2021) 标准于 9 月 3 日起正式实施。 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 564 种农药在 376 种( 类) 食品中 10092 项最大残留限量, 标准数量首次突破 1 万项, 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 的近 2 倍。 与 2019版相比, 新增农药品种 81 个、 残留限量 2985 项。 其中, 蔬菜、水果等居民日常消费的重点农产品的限量标准数量增长明显, 分别增加了 960 项和 615 项, 占新增限量总数的 32.2% 和 20.6% ,两类限量总数分别占 2021 版 GB 2763 食品限量总数的 32.0% 和24.5% 。 新版标准将基本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 为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 此次修订的 2021 版 GB 2763 新增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多、 调整幅度大、 涉及面广, 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版标准将有力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 指导农业生产科学合理用药、 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hygq/202110/t20211011_57028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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