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监督效能 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1-10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已为乡村振兴描绘了美好蓝图。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加强政治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关我国现代化发展建设和中华民族复兴大业,因此要把落实乡村振兴责任作为“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的现实检验,将责任主线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全过程,加强政治监督。推动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要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坚持“抓书记、书记抓”“抓系统、系统抓”,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加强对职能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不留空当、政策不留空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强化治理力度,重点整治“微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微腐败”问题,严重影响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治理农村“微腐败”问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擦亮“人民至上”鲜明底色。通过把监督探头架到基层一线,将进村入户和上门走访作为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的有效举措,做到乡村振兴政策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对“蝇贪蚁腐”露头便打,做到一查到底,问责到人。主动对标对表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小切口”纠治、“抓专项”攻坚,积极开展对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重点政策衔接的监督,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接续战略,是对全面脱贫成果的巩固和提升。要持续跟踪问效,增强监督实效,坚决落实“四不摘”,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着力抓好乡村建设、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中的有关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的监督和问题整改,紧盯县里的权、镇里的情、村里的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做到跟进监督,监督不缺位。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立足乡村振兴“一个不落下”,精准监督“一处不放过”,以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持续高效高质发展。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ztjj/zzqjwjwzzzqnynctjjjcz/xcjy/t95296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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