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

来源:甘肃农业信息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1-10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转移支付

  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31号)要求,为细化安排资金,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见附表1-5),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

  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和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

  (一)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坚持服务小农户,优先支持粮油等大宗农作物和地方特色主导产业生产关键领域及薄弱环节,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农业社会化服务基础较好、托管面积较大的区域实施。引导小农户接受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发展服务带动性的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二)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重点围绕牛、羊、菜、果、薯、药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对高素质农民的培育需求,在全省13个市州的39个县区按类型,依产业开展经营管理型(包括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农业经理人等)、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包括优势特色产业生产、服务人员等)三类高素质农民培育以及农民产销协会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家畜疫病防控与健康管理、奶牛养殖与畜牧机械化等培训,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三)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服务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为目标,重点遴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党员骨干以及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为培训对象,在张掖甘州区前进村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800人。

  (四)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围绕粮食安全、中药材提质增效、生猪稳产保供等重点任务,在全省22个粮油大县和中药材大县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每个项目县推广3-5项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主推技术,培训农技人员1800人,委托有关培训机构培训农技推广骨干100人。在3个生猪大县(凉州区、会宁县、甘州区)招聘乡镇动物防疫专员60人.每县招聘20人。

  (五)支持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为全面落实国家“一控二减三基本”和化肥零增长行动,加强我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旱作农业区特别是黄河流域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农业生产发展支持政策取得实效,在已脱贫的陇东、陇中、陇南和河西及沿黄灌区的32个县市区重点推广以水肥一体化、垄膜沟灌、绿色生产(地膜减量替代增效、生物有机肥施用)、墒情监测等四大技术为依托的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新建9个国家级墒情监测站。

  二、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各地在接到资金分配计划后,抓紧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待2021年度省级项目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三、严格项目资金监管

  请各地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补助资金不得统筹使用。脱贫摘帽县(原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附表:1.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转移支付资金计划汇总表

        2.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及资金计划表

        3.2021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及资金计划表

        4.2021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任务及资金计划表

        5.2021年中央财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任务及资金计划表

       附表1-5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gansu.gov.cn/nync/c107949/202109/18086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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