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法助力农村治理,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3-14

在农村,有时候会碰到一些事儿让人犯愁。比如说,有人违规使用农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有人可能在土地使用上违反规定。这时候,该由谁来管,又怎么管呢?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告诉大家。

农业法助力农村治理,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根据《农业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履行执法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说明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二)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本法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守执法程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拒绝和阻碍。

这条法规作用可大啦!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有了明确的权力,当发现有人违反农业法相关规定时,他们能要求违规者说明情况,以此来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要是违规行为属实,能责令违规者马上停止违规行为。同时,法规也对执法人员提出了要求,执法时必须出示证件,遵守程序,这样能保证执法公正、规范。

对于农民和相关单位来说,配合执法是应尽的责任,只有大家一起配合,才能让农业生产经营更加规范有序。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想说,这不仅能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还能促进整个农业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调研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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