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第二轮督查情况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1-15

  

  鲁农机监字〔2021〕9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截至6月10日,全省共排查各类隐患5144个,整改5106个,整改率99.26%。为全面核查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4月底至5月底,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专班调度6个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省16市、县及重点监管对象开展了第二轮督导检查,共督查市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11个,县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32个,重点监管对象90个(农机合作社55个,农机维修网点21个,农机驾驶培训机构14个),发现问题151处,并集中向当地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亮点

  (一)制度措施方面。威海市组织开展县区交叉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统一反馈,市级跟踪督导整改,形成闭环管理;淄博市区县农机安全主管部门协助重点监管对象统一制作有关制度牌板,解决监管对象整改力量不足的问题;菏泽市曹县农机安全隐患督导检查记录内容充实,并建立监管清单、责任清单,详细记录监管信息。临沂市沂南县以集中清理“空壳社”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机合作社发展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在行政审批局注册农机合作社达181家,已注销农机合作社70家,为进一步强化农机合作社动态安全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安全监管服务方面。聊城市高唐县加强年检人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送年检进合作社”、“送年检进村”、“送检进户”、延长工作时间等方式做好车辆年检工作;淄博市桓台县加强与邮政系统对接合作,对照脱审及超出使用年限机械台账,逐一印制《农业机械催审通知书》和《农业机械使用年限到期告知书》,并通过挂号信的形式下发到机手手中,去年共邮寄催审通知证书2966份,使用年限到期告知书120份;青岛市莱西市开展了免费为机手张贴反光、荧光警示标语试点工作。每年印发反光警示标语,由安全生产巡查小组在作业现场张贴反光、荧光标语,达到警示作用。

  (三)应急管理方面。济南市、枣庄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工作,及时修订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市级按照每季度一次的要求制定了全年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并结合农机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实施了一、二季度农机事故应急演练。

  (四)宣传教育方面。青岛市把拖拉机、微耕机安全驾驶操作作为当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编印《拖拉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微耕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等宣传材料,结合“3.15”护农打假以及农机安全“五进”活动,与4册《山东省农机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册》一同发放到镇村以及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切实加强作业前的安全教育。东营市东营区创新宣传机制,以四个“引导”(舆论引导、观念引导、行为引导、典型引导)为抓手,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截至目前,举办农机安全生产、实用技能技术操作现场培训班20期,培训农机操作人员81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360余人次,通过镇街道邮箱、微信群推送安全知识技能操作等知识100余条次。

  二、存在问题

  (一)监管责任落实方面。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市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对县级部门的检查指导还有欠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推动还不够有效。部分县区农机安全主管部门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主动性不足,对上级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质量不高。如商河县、济阳区未以正式文件下发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兰陵县对重点监管对象排查未做到全覆盖。东平县、微山县、成武县对重点监管对象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问题整改方面。部分市县对省级第一轮督查发现的问题和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全部整改到位,如在第一轮督查中发现,潍坊市农机事故处理工作职责未明确,导致工作未开展。在第二轮督查中发现,此项工作仍然未整改。齐河县对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率为85%,未做到全部整改。

  (三)协调配合方面。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县区,部门监管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农机执法工作有欠缺,特别是农机安全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公安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工作开展不够有力。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不足,造成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效能不高,易产生漏洞等问题。如滨州市博兴县、东营市东营区、聊城市东昌府区开展联合执法次数较少,高青县、潍坊市坊子区、诸城市未开展农机执法工作。

  (四)应急管理方面。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开展不足,如济南市济阳区、青岛市即墨区未制定年度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计划,高密市制定了演练计划,但没有具体实施。

  (五)重点监管对象安全监管方面。突出存在以下问题:1.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员台账不健全,如成武县和谐农机专业合作社、莒县刘官庄明众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邹城衍燕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2.联合收割机灭火器过期,如五莲兴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3.宣传教育培训形式单一、次数较少、记录不规范,如龙口市宏来农机专业合作社、青岛术格农机专业合作社。

  (六)档案管理方面。县区农机安全主管部门和重点监管对象对农机安全生产有关的档案资料收集、保存,整理、归档等重视不够,档案不完善不规范问题还比较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目前,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已经到了巩固提升阶段,各市农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继续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二)工作责任再压实。各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针对反馈、通报的问题,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具体措施,全面彻底进行整改,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高质量推进。

  (三)长效机制再完善。各地要认真分析梳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长效制度措施,指导今后本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持续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提升。要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管链条,明晰农机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

  (四)监管措施再落实。当前正值“三夏”农机作业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易发期,各地要高度重视,以最严格的监管措施,推动监管力量下沉,深入农机作业一线,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各环节措施落实,做好应急准备,加强事故处理和信息报送,确保实现“三夏”农机安全生产。

  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工作职责,狠抓省级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所有问题于6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并向省厅工作专班反馈整改情况,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省厅将对有关市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各市于6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到省厅工作专班。

  联系人:刘吉鑫傅硕鹏联系电话:0531-55721231邮箱:sdsnjjlz@shandong.cn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tzl/rdzt/aqschd/202106/t20210616_3627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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