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植保植检站关于有害生物防治示范专用物资询价采购的公告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及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批复要求,云南省植保植检站将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一批有害生物防治示范专用物资,预算金额6.2万元,此次询价采购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说明:所提供的产品,以大包装为主,供应商对以上两项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须包含法定税金和运输到目的地的运输费用等,总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金额,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是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及证明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相关材料。

  (二)供货商品相关材料。供应商报价需提供商品供货清单,包括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同时提供产品技术参数,农药“三证”或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并提供产品包装图片、近期产品质检报告及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提供技术支撑。

  (三)报价材料要求。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提交。

  四、报送要求

  (一)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11月19日17:30前报送。报送时间:每天9: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送至云南省植保植检站植物检疫科(昆明市西山区永兴路19号)。

  (二)联系人:李亚红,15198720816,邮箱:ynzwjy@163.com。

  五、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需求、质量和服务、价格等要求进行评审,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询价采购单位与确定的物资采购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云南省植保植检站

  2021年11月15日

  (拟稿人:李亚红 审核人:朱美斌)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1/caigougongkai_1115/381139.html?cid=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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