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增多易引起社会基层稳定

来源:宁都县人民法院 作者:黄安石 李亮亮 时间:2021-11-16

         执法内参中级调研员谢满生北京讯;当前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易影响基层社会稳定,应引起高度重视。自2018年至今,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诈骗案件达94件。经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呈以下特点:一是分工协作,团伙作案明显。该院审理的上述94件诈骗案中,团伙作案的有27件,占28.72%,团伙成员出自多地,不同层次,且分工明确。如该院审理的以廖某涛为首,被告人涉及江西、湖南、贵州三省达70名的电信网络团伙诈骗一案中,该犯罪集团形成了以“一线”键盘手冒充女性诱骗、“二线”语音员使对方产生确信、“三线”扮演黑社会人员威胁恐吓和销赃变现的完整组织架构和角色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各被告人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对澳大利亚等地的海外华人、留学生实施诈骗,共骗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90余万元。二是作案时间长,涉案金额大。一些行骗者,作案手段高明,真真假假,使被害人难以分辨,长时间不会被发觉,因作案持续时间长,作案次数多,往往导致涉案金额巨大。如该院审理的被告人赖某红与被告人周某倩诈骗一案中,赖某红为县房地产管理局职工,自称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申请到廉租房或店面为由,由周某倩寻找目标,充当说客。自2012年上半年至2016年年底,共骗取十八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74000元。上述94件诈骗案中,涉案金额超百万元的有31件,最高金额达600万元。三是作案手段隐蔽,流动性强。大多行骗者,在作案前,对自己进行了一番包装,甚至更名改姓,伪造相关证件,骗取他人信任,且若隐若现,行踪诡秘,流窜作案,不留痕迹。如该院审理的陈某福诈骗一案中,2015至2017年11月23日期间,被告人陈某福为了筹集赌博资金、偿还赌债和借款,假借在泉州、樟州等地承包室内装修工程,需要资金周转为理由,以支付高利息为诱饵,独自或通过他人介绍,先后骗取19人借款198.99万元。在骗取借款的过程中,被告人陈某福先后使用了事先在泉州市、樟州市购买的6本假的房屋所有权证做借款抵押。四是作案信息化、智能化。随着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和普及,也被诸多行骗者为之所用,他们通过运用电脑、智能手机实施犯罪,作案手段智能化,作案过程不接触,甚至夸境作案,导致案件侦破难,追赃难。上述94件案件中,属此类电信诈骗案有53件,高达56.38%。如该院审理的戴某红诈骗一案,被告人戴某红想通过电信诈骗的方式来赚钱,从网上购买了多个微信,并以美女的图片作为微信头像,将手机定位在一个虚拟地址,以为他人提供性服务的方式通过微信红包骗取对方嫖资。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戴某红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他人微信红包40373.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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