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法院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活动

来源:本网 作者:黄安石 曾静 时间:2021-12-07

         执法内参中级调研员谢满生北京讯;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该县文化广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该院干警向群众讲解设立国家宪法日意义,讲解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同时讲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活动现场,该院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宪法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逐一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通过宣传宪法,使宪法法律走入人民群众,融入到群众日常生活中,增强全社会全民宪法法律意识,让宪法精神入心入脑,让人民群众做“法律明白人”。宪法法律宣传让法治信仰在人民心中落地生根,法治伟力感召人民不断奋进。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宪法宣传资料400份,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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