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及肥料批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鲁农技字〔2021〕2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我厅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山东省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山东省肥料批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山东省肥料批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3日
山东省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鲁安发〔2021〕13号)要求,切实加强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指导各地切实落实行业安全生产主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省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职责分工
(一)农业农村部门职责
省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方案,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做好全省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领域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全省组织开展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指导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落实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领域行业安全生产主管责任。督促市、县(市、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加强与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市、县(市、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等。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本市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方案,做好所辖区域内的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督促有关县(市、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指导、督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主管责任。加强与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本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方案,做好所辖区域内的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本辖区内定期组织开展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指导、督促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与县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
(二)加工企业责任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制度、机构、队伍等建设,确保不出任何安全生产问题。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摸底调查
在全省开展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情况调查,全面摸清加工企业数量、加工产品类型、加工设备情况、工艺流程制定及依据标准、主要安全生产隐患点等,调查了解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生产经营及安全生产现状。选择重点地区、重点加工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调研,深入了解安全生产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指导督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加工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指导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遏制、防范重特大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安全事故为重点,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加工企业制定并执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省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指导、督促加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轻事故损失。
(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分类处置,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对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存在的问题与隐患,认真研究,逐条分析,制定切实可行整顿措施,逐项落实,实行销号制度,全面、深入、扎实、规范、有效地做好安全隐患治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履行好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面摸清辖区内加工企业底数和安全现状,并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人员培训,强化制度建设,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内容,建立工作台账。
(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设施、装备等安全生产条件,优化产品加工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定期进行信息通报,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导,坚决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完善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加强应急演练,坚决将事故损失减到最低限度。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启动应急响应。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结合国家和省里出台的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科学制定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产业发展规划,优化生产区域布局,帮助企业加快加工设备的更新换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利用宣传栏、宣传条幅等有效手段,持续不断宣传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山东省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任清单
(一)省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做好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领域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研究制定全省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在全省组织开展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市、县(市、区)进行挂牌督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落实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督促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者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加强与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市、县(市、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等。
(二)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职责
1.组织所辖县(市、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做好辖区内的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企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研究制定市级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主管责任。
4.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督促有关县(市、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清单和整改台账,进行限期整改。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者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加强与本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所辖县(市、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等。
(三)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做好辖区内的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企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在辖区范围内定期组织开展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初加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督促有关企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及督办制度、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等制度。
4.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者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督促有关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
6.加强与县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会商、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一)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成立安全生产管理专门机构,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生产制度上墙;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根据企业特点,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于明显位置。
(四)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合格品与不合格事项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及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检验室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产品标识及追溯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五)依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隐患程度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注意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直至隐患排除;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按照规定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如实记录,并向相关从业人员通报。
(六)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使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应采取企业报、宣传栏、明白纸、安全生产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七)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要符合安全规定。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设备应与生产工艺相匹配;生产工艺应科学合理,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要求。
(八)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每年至少组织2次演练;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九)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应落实到位;严防外部输入管理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积极宣传落实疫苗接种工作。
山东省肥料批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鲁安发〔2021〕13号)要求,切实加强肥料批发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各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和遏制肥料批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监管为主、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全省肥料批发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流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三、职责分工
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本辖区内肥料批发安全工作监督和管理。
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监督计划和方案,做好宣传和调研统计工作,找出肥料批发安全生产中的风险点,指导检查各市相关部门做好肥料批发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市监督计划和方案,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和调研工作,指导检查各县级相关部门做好肥料批发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省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上报。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所辖区内监督计划和方案,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和调研,指导督促各乡镇相关部门做好肥料批发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场检查督促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汇总安全生产情况,连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肥料批发企业(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制度、机构、队伍等建设,确保不出任何安全生产问题。
四、监管内容
(一)肥料批发单位
1.批发单位须合法且手续齐全,经营硝基肥料的应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的不得从事批发活动。
2.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整个批发活动的操作规程,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有与批发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
4.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与批发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6.每个大型肥料批发单位须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生产管理员。
(二)装卸
1.有装卸安全规章制度,内容应覆盖整个装卸活动。
2.打开运输车辆门要求有经验的人员操作,掉包、歪垛、车上人员跌落等环节,要有专人提醒,必要时须设置警示标志。
3.装卸叉车、输送设备操作的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要持证上岗。
4.装卸人员须配备安全帽、口罩等安全劳保用品。
(三)储存
1.肥料要有与批发规模相适应的建设规范的储存场所,场所能够防潮、防水、防雨、防渗漏,通风良好,远离火种。
2.场所内水电等应符合安全标准,严禁乱拉、乱扯电线。
3.有库房管理制度,有固定专职保管人员,库存成品按垛高标准摆放,避免倒垛歪垛风险。箱装成品底部铺防潮膜、成品上面搭盖篷布。明确标识有效期,确保先入先出。
4.库房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有安全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确保出现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处理。
5.有安全储存操作规程,对于码垛、垛高、间隔等指标都要有具体规定,符合安全标准。
6.不同原料必须按照不同物料性质进行分类存放,硝基类肥料必须远离火源、单独设定区域存储。
五、重点工作
(一)开展肥料批发领域调研
为全面了解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现状,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全省开展肥料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调查,重点调查了解年批发量、经营场所面积、仓储面积及最大储量、主要装卸方式及设备、经营硝基肥料、主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点等。选择肥料重点批发地区、重点批发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调研,深入了解安全生产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加强安全生产指导
指导督促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肥料批发企业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指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组织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肥料批发装卸、仓储操作流程。
(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遏制、防范肥料批发环节的安全事故,制定并执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全省性安全生产大排查,同时做好安全生产月、关键农时等重点督导检查工作。积极指导企业、单位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轻事故损失。
(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分类处置,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对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存在的问题与隐患,认真研究,逐条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措施,并逐项落实。实行销号制度,全面、深入、扎实、规范、有效地做好安全隐患治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肥料批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分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规划引导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结合国家和省里出台的相关农资市场监管政策,采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操作流程、统一管理方式等措施,不断探索有效的肥料批发环节安全生产监管方法,提升监管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增效,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健全体制机制
健全省、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督导检查机制,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严格实行定期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肥料批发环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健全与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在肥料需求旺季的前期及重大节日活动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启动应急响应。
(四)强化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基层、进企业等活动。邀请安全生产专家、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等,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和辅导培训交流,普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以及肥料批发环节安全知识,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肥料批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任清单
(一)省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强化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全省肥料批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秩序,预防和遏制肥料批发环节安全事故发生。
2.将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及时听取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有关情况报告,找出肥料批发安全生产中的风险点,制定专门的监督计划、方案及责任清单,组织实施全省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的监督抽查工作。
3.指导检查各地市相关部门做好肥料批发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地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夯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做好全省肥料批发企业的调研统计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调度,掌握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的第一手资料,为上级部门制定政策当好参谋。
5.认真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省农业农村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强化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本市肥料批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秩序,预防和遏制本辖区肥料批发环节安全事故发生。
2.将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及时听取县(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有关情况报告,制定辖区内的监督计划和方案,做好本市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3.指导检查各县(市)级相关部门做好肥料批发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县(市)级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夯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做好全省肥料批发企业的调研统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应工作支持,保障调研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5.做好辖区内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为肥料批发环节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氛围。
6.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县(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维护辖区内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秩序,预防和遏制肥料批发环节安全事故发生。
2.将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及时听取乡镇有关情况报告,制定辖区内的监督计划和方案,做好辖区内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3.指导检查乡镇做好肥料批发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乡镇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现场督促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做好全省肥料批发企业的调研统计工作,汇总乡镇安全生产情况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根据调研统计工作需要提供相应工作支持,保障调研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5.将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纳入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6.做好辖区内肥料批发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为肥料批发环节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氛围。
7.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一)合法守法经营。肥料批发手续齐全,法人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落实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有详细的责任分工;经营硝基肥料的还应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到各部门、各岗位,确保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批发规模在3000吨以上的企业单位应配备1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例会、检查、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奖惩、事故报告和处理、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应急值守等制度,形成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应急演练;建立巡检查制度,突出关键场所、关键环节、部位和重要时间节点安全检查,结合自身情况,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风险隐患报告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逐级报告,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坚持常态化值班制度,保障联络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准确上报、反馈有关安全生产情况。
(三)加强硬件建设。有与批发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及时检修、更新装卸设备设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设置逃生通道、明显标示,确保畅通;经营硝基肥料的,车间、仓库、商店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
(四)强化对重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
装卸:有装卸安全规章制度并上墙,内容应覆盖整个装卸活动;打开运输车辆门要求有经验的人员操作,掉包、歪垛、车上人员跌落等环节,要有专人提醒,必要时要设置警示标志;装卸叉车、输送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要持证上岗;装卸人员应配备安全帽、口罩等安全劳保用品。
储存:肥料储存场所能够防潮、防水、防雨、防渗漏,通风良好,远离火种;场所内水电等符合安全标准,严禁乱拉、乱扯电线;有库房管理制度,有固定专职保管人员,库存成品按垛高标准摆放,避免倒垛、歪垛风险,箱装成品底部铺设防潮膜、成品上面搭盖篷布;明确标识有效期,保证先入先出;库房配置适当的消防设备,有安全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确保出现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处理;有安全储存操作规程,对于码垛、垛高、间隔等指标都要有具体规定,符合安全标准;不同原料必须按照不同物料性质进行分类存放,硝基类肥料必须严防撞击、远离火源和居住区,单独设定区域存储。
(五)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应当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安全宣传常抓不懈,每月底总结、分析一次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每年底总结、分析一次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六)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格遵守企业驻地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积极落实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对来访客户和外出推销人员疫情防控管理,严防外部输入。
附件:
·附件1.山东省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方案.pdf·附件2.山东省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pdf·附件3.山东省肥料批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pdf·附件4.山东省肥料批发安全生产责任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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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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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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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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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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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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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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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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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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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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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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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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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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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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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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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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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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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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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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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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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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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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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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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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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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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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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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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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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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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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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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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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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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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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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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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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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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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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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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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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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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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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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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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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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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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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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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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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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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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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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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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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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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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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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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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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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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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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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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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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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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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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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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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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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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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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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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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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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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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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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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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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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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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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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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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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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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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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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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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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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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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