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对云南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信息化监理单位参加。

  一、采购单位: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二、采购项目:云南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采购需求

  为云南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和验收阶段提供监理服务:包括项目实施阶段和试运行阶段、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控制,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控制、协调和检查等监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合同保持一致。

  四、采购预算:20万元。

  五、信息化监理单位资格要求

  (一)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开标当日的查询为准)。

  2.参加投标的信息化监理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云南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方和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纸质文件领取方式为: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1303办公室)领取。

  七、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时间:2022年1月5日16:00前。

  (二)地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1303办公室)。

  (三)材料要求: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密封。

  八、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12月24日在云南农业信息网发布采购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响应文件递交。

  (二)会议磋商。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和信息化监理单位磋商。

  (三)公示和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并在云南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省农业农村厅与确定成交的信息化监理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杨志,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联系电话:0871-65749536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1/caigougongkai_1224/382160.html?cid=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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