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法院分析离婚案件特点并提出建议

来源:宁都县人民法院 作者:廖安生 潘小平 时间:2022-01-05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中级调研员谢满生北京讯;近年来,诉至法院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在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逐年增大,据统计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2019年219件,占8.9%,2020年306件,占11.4%,2021年428件,占14.5%。经调研分析,当前离婚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当事人年龄呈“两级”分化现象。调查发现,这些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年龄日趋低龄化的同时,老龄离婚率也不断增加。二是违法婚姻呈高发态势。在诉至法院的离婚案件中,未办理结婚手续的非法同居、未到法定婚龄而骗取结婚手续的违法婚姻、骗婚和买卖形式的非法婚姻等违法婚姻高达41.5%,并呈遂年上升趋势。三是女方提出的离婚居多。从诉讼主体上讲,即女方为原告首先提出与男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逐年增加,已达69.5%。这表明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提升,对婚姻幸福的期待指数越来越高,在双方感情不和的情况下求助于法律。四是外出务工人员离婚案件增多。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一些夫妻相处时间少,长时间的分居导致夫妻间感情淡漠。同时,外出人员社会交往的扩大,与异性结识和沟通的机会增多,及易发展婚外情。五是“公告”离婚案件增多。部分夫妻相处中出现矛盾不能很好沟通解决,甚至一方为了躲避另一方而选择离家出走,在家留守的一方,对这种“不辞而别”和名存实亡的婚姻,只好诉诸法院,法院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只好通过媒体“公告”送达,此类案件已占21.8%。六是判决不准离婚案件和好的少。从离婚案件的结案方式上看,调解已成为处理离婚诉讼的一项重要手段。而法院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当事人重新起诉离婚的案件占较大比重,其中不乏为达离婚目的而三次、四次起诉的。为此,该院建议:一是要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提高法律意识,维护婚姻稳定。二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减少和预防违法婚姻的发生。三是落实便民举措,加强对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四是强化调解工作,建立多元化调处化解婚姻纠纷的机制。五是完善立法,加大对过错方的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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