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法院;侵犯农村留守儿童权益案多发

来源:宁都县人民法院 作者:廖安生 时间:2022-01-08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执法内参中级调研员谢满生北京讯;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及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留守儿童”数量逐年递增,侵犯农村留守儿童权益案件多发。据统计2019年以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共审理此类案件26件39人。经分析,此类案件主要特点:一是案件逐年呈增长趋势。农村留守儿童”长期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家庭保护的缺失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同时“留守儿童”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易成为犯罪分子盗窃、抢劫、诈骗的侵财对象及强奸、猥亵类性侵对象。据统计,2019年、2020年、2021年该院审理的此类案件分别为7件、8件、11件,增幅明显。二是案件类型多以侵财、性侵人身伤害为主。侵犯农村留守儿童权益案件类型集中,多以盗窃、抢劫、强奸、猥亵、故意伤害为主,上述26件案件中,有22件为这几种类型,高达84.62%。如该院审理的被告人李某强奸一案为例,李某系村小学教师,明知被害人鲁某不满十四周岁,却利用鲁某父母外出打工及与被害人师生之便,与其发生性关系。三是熟人作案较为普遍。上述39名被告人中,有22人与受害人为同村组熟人或同校同班同学,占56.41.84%,有9人竟然是受害人的亲人,占23.08%,他们对受害人情况、家庭状况及作案环境较为了解,作案成功率高。四是作案频繁时间集中。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实施侵财屡屡能够得手,为此,不少犯罪分子作案疯狂,大多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内,或在一个固定的地方,针对特定的对象。如该院审理的被告人李某等三人盗窃一案,三被告人驾驶摩托车一个晚上便进入三个村子共入室盗窃13户,几乎都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家。五是未成年人团伙共同作案较多。统计显示,一些未成年人作案,往往针对反抗力弱的农村留守儿童,且团伙结伴作案多。上述26件案件中有8件系团伙共同作案,占30.77%。如该院审理的被告人龚某等寻衅滋事一案,在龚某的邀集下,吴某、饶某、李某、黎某等,均为未成年人,结伙在一农村中学附近,采取拦截路过的学生并用威胁、恐吓、搜身等方式向被害人廖某、夏某等学生强行索取钱财共计9次,非法所得金额为847元。此案作案人、被害人几乎都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缺失。为此,该院建议:一是学校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保护意识和能力。二是基层组织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保护,防止其受到不法侵害。三是强化农村治安防控工作,建立群防群治社会治安防控格局。四是加大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侵财、性侵、故意伤害的打击力度,切实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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