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关于加强2022年春季渔业生产管理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2-03-16

  各州、市水产技术推广部门:

  2022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之年,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气候变化等问题对渔业生产的影响,加强春季渔业生产管理,确保全年渔业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有效保障水产品供给。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并做好对养殖户宣讲。“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季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年任务的完成,随着天气逐渐转暖,水产养殖全面展开,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必须提高认识,做好服务,加强管理,履行好职责,为全面完成2022年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二、落实好“五大行动”各项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农渔养函〔2022〕11号)精神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渔〔2020〕48号)要求,落实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水产种业质量提升四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苗种生产管理

  苗种生产是水产养殖的重要物质基础,各地务必加强对苗种生产单位生产计划制定、苗种生产技术、苗种供需衔接等方面的指导,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严把苗种质量关,协助苗种生产单位做好售后服务。

  四、加强渔需物质供需调剂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经济局势变化,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指导区域内养殖户做好养殖生产物质的准备,加强与水利、农机、运输、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保障渔需物质供应,并做好区域内渔需物质的余缺调剂,以确保春季生产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养殖前期工作准备

  随着气候转暖,成鱼养殖开始苗种放养,指导养殖户做好苗种放养前的工作准备,一是做好苗种放养计划,做到合理放养;二是做好池塘修整、清塘、水质调控;三是严格执行苗种防疫检疫规定,做好苗种的消毒;四是做好养殖所需的机械设施的准备及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云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2022年3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gongshigonggao_0311/384345.html?cid=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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