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5 不准”,规范农村土地征收!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3-10

农村土地征收关乎农民切身利益与农村长远发展,为确保征收工作公正、合理、有序开展,必须严守“5 不准” 原则。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严守“5 不准”,规范农村土地征收!

第一,不准随意组织土地征收。土地征收需基于合理规划与公共利益需求,若随意启动,不仅浪费资源,还会扰乱农村生产生活秩序,使农民无端失去土地。

第二,不准未经批准先占地、少批多占。此类行为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破坏土地利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侵蚀集体土地资源。

第三,不准使用暴力手段进行征收。土地征收应在和谐、自愿的氛围中推进,暴力征收会加剧干群矛盾,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违背法治精神。

第四,不准先征收后补偿。补偿是农民失去土地后的生活保障,先征收后补偿让农民陷入生活困境,违背征收工作的公平性,必须坚决杜绝。

第五,不准贪污、挪用土地征地补偿款。补偿款是农民的“活命钱”,任何贪污、挪用行为都是对农民权益的公然践踏,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严守这“5 不准”原则,是规范农村土地征收、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的关键所在,必须严格落实,让土地征收造福农民、助力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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