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内部审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2-0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及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内部控制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拟对内部审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具备内部审计能力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0年至2021年内部审计。

  服务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20日。

  预算资金:人民币4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对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开展2020年至2021年内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计内容

  1.预算编报、调整追加、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情况。主要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和科学,是否按照规定内容及时间向财政部门申报预算,预算下达后是否按要求执行预算,年度终了是否按要求进行决算编报等工作。

  2.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查相关支出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审查结转结余资金的真实性、是否按照规定纳入年度预算、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等。

  4.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政务公开与民主决策情况。

  5.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

  6.执行政府采购情况。

  7.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8.“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及控制情况。

  9.防范资金风险情况。

  10.预算绩效完成情况。关注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是否合理、科学,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是否达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是否存在质量不高或者自评结果较好但实际上项目进展缓慢、未达目标或未发生支出形成结转等问题。

  11.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三、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是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且营业范围应包含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营业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

  四、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经营证件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审计实施方案;

  (四)参与行政事业单位类似审计服务的合作协议或证明材料三份以上;

  (五)报价明细(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六)近三年本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五、报价及文件送达

  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含全部费用,报价单务必加盖公章。报价材料(一式三份)自行密封后于2022年3月21日17:00前送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314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齐天大厦)。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组织人员根据供应商从业资质、服务质量、项目报价、业务基础及服务承诺、专业技术能力、审计实施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项目供应商,并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与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罗建山山 0871-64102297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2年3月10日

  (拟稿人:罗建山山 审核人:丁永华)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caigougongkai_0310/384308.html?cid=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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