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2-04-04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制定了《蚕豆联合收割机》农机专项鉴定大纲(见附件),并经过了专家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9日至4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联系人:朱路阳;联系电话:027-59750377;邮箱:hbnjjd@126.com。

  特此公示。

  

  

  附件:《蚕豆联合收割机》专项鉴定大纲(公示稿)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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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ywtz/tnyjxhglc_9024/202203/t20220329_40599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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