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新焦点:私家车的“钱”途未卜?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5-09

征地拆迁涉及诸多权益补偿,私家车是否应获补偿常引发争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大家,但私家车能否纳入补偿范畴,在法律界定上尚存模糊空间。

拆迁补偿新焦点:私家车的“钱”途未卜?

从法律性质来看,私家车属于动产,现行法规并未将其列为征地拆迁的直接补偿对象。然而在实际拆迁场景中,私家车的使用、停放与被征收的不动产密切相关。拆迁导致停车场地丧失、周边交通管制、道路封闭等情况屡见不鲜,这些都会直接影响私家车的正常使用,进而给被征收人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与生活不便。

事实上,许多地方已在征地拆迁实践中积极探索解决方案。部分地区将车辆搬迁费、临时停车费等纳入补偿范围,尽管并非对车辆本身价值的补偿,却切实弥补了被征收人因拆迁产生的实际损失,体现了补偿政策的灵活性与人性化。

虽然私家车没有被明确纳入法定补偿范围,但基于其与不动产的紧密联系以及被征收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更符合公平原则。未来,各地应进一步细化补偿政策,平衡好城市建设需求与群众合法权益,让征地拆迁工作更有温度、更具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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