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运输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37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畜禽运输监管,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基础,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畜禽运输单位、个人和车辆的备案工作
(一)单位和个人备案。在广西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应当通过“牧运通-桂”信息系统提交单位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驾驶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照片和材料,个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从业健康条件,并填报相关信息。备案机关对备案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当场或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上传登记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国家对畜禽运输从业者管理工作有其他规定的,执行国家有关要求。
(二)畜禽运输车辆备案。
1.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程序。畜禽运输车辆所有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时应当下载、注册和登陆“牧运通-桂”APP,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并提交《畜禽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登记表》(附件1),按照要求上传车辆所有人的营业执照或营运证、车辆行驶证、车辆整体和局部(比如配备有粪污收纳容器、消毒喷雾器、消毒药品)的照片等。备案机关对备案人提交的材料及备案车辆实体进行审核,核实车辆与备案材料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规定的防疫条件、配备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能否兼容“牧运通-桂”信息系统等。符合条件的,备案机关应予以受理,当场或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审核登记,向备案人出具填写规范、信息准确的《畜禽运输车辆备案表》,并加盖备案机关印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相关材料。
2.申请备案的畜禽运输车辆应当具备的条件。
(1)车厢壁及底部、隔离地板应当耐腐蚀、防渗漏、耐高温,便于清洗、消毒和烘干;
(2)具有防止动物排泄物等污物渗漏、遗撒的设施设备;
(3)随车配有清洗、消毒设备和消毒药品;
(4)跨县境运输畜禽车辆,应当配备符合交通运输部要求并兼容“牧运通-桂”信息系统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
(5)具有其他保障动物防疫的设施设备;
(6)运载种猪、继续饲养仔猪的车辆,应当采用配备有温控、通风系统的封闭式车辆运输,且驾驶室和车厢内安装有能与属地农业农村部门连接的视频监控,确保实时记录和回放运输情况。
在此前已经备案但未达到上述条件的车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通知车辆所有权人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备案。
(三)对在外省备案的畜禽运输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凡是在广西从事畜禽运输活动的车辆都必须经过备案、纳入广西生猪运输车辆管理平台管理。已在外省备案的畜禽运输车辆不需要重复备案,但要在“牧运通-桂”信息系统(即广西车辆运输平台)进行登记,并能满足广西车辆运输平台运行轨迹查询的要求。
二、加强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管理
(一)严格落实畜禽运输车辆消毒凭证制度。运输继续饲养仔猪和种猪的车辆以及跨省运输畜禽的车辆,必须经过A级清洗消毒中心实施消毒;除此之外的其他畜禽运输车辆,必须经过B级以上清洗消毒中心实施清洗消毒,并取得规定格式的、具有防伪和追溯功能的消毒凭证(见附件4)。未经消毒合格的车辆依法不得装载运输畜禽,实施产地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严格核验畜禽运输车辆消毒凭证真伪和实际消毒情况。跨设区市出具的、手写的或者格式不符合全区统一要求的消毒证无效。畜禽养殖场、屠宰场不得接收未附有效消毒凭证车辆运输的畜禽。派驻屠宰场的官方兽医要监督屠宰场业主对卸载畜禽的车辆实施严格消毒,经消毒合格的,方可依法允许其驶离畜禽屠宰场。
(二)加强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管理。自2022年8月1日起,未经我厅公布、未在“牧运通-桂”信息系统备案、未实行可视化智慧洗消管理的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不得签发车辆消毒凭证。消毒凭证应为规定格式的电子凭证或打印件,不得签发手写消毒凭证或者未经消毒线下出具凭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对之前我厅公布的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进行年检复核,对不符合新的验收标准的,给予不超过1个月时间的整改期限,如到期仍不符合要求或未申请复核的,逐级报经我厅纳入“黑名单”管理,严重者直接取消其资格、关闭相应的出证系统。
各地要加快推进畜禽运输车辆消毒中心建设,在2022年12月底前,确保每个县域内至少建有一座A级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所有屠宰企业建设B级以上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对新建成的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各地应严格按新的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验收(见附件3)。
(三)加强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从业人员管理。属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承运主体、从业人员运营及操作的监管,对洗消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动物防疫、消毒知识培训教育。支持鼓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行业协会、高等院校、有关研究机构等对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开展规范化运营指导,对其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资格认证并提供专业知识培训服务。
(四)过渡期内畜禽运输车辆的消毒管理。在新标准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成前,对生猪以外的其他畜禽运输车辆的消毒,各地可以实行过渡期管理,即在2022年7月30日前,运输牛、羊以及家禽的车辆暂不执行凭消毒证受理检疫申报规定。从2022年8月1日起,所有畜禽运输车辆均严格执行凭消毒证受理检疫申报规定。
三、做好备案服务与强化监管衔接工作
(一)规范《畜禽运输车辆备案表》管理。《畜禽运输车辆备案表》(29.7cm×21cm)由我厅根据农业农村部规定统一监制,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印刷,逐级发放至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效期暂定为2年,底色图案、文字内容等具体样式由监制机关确定。《畜禽运输车辆备案表》应该打印出具,加盖备案机关印章。《畜禽运输车辆备案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人可向原备案机关申请继续备案、换发新表;有效期满未申请换发新备案表的,其备案信息不再有效。我区原核发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人可申请换发《畜禽运输车辆备案表》。今后农业农村部对备案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张贴通告、发放明白纸、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让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全覆盖知晓、自觉配合做好畜禽运输备案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集中组织一次宣传,重点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畜禽调运管理政策、防控措施、有关法律法规的防疫义务规定以及备案管理等内容。
(三)做好备案服务工作。备案执行机构和工作人员要提高政务服务意识,熟练“牧运通-桂”信息系统相关操作,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对备案申请人使用“牧运通-桂”信息系统的指导,确保备案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备案服务质量,鼓励外地人员通过“牧运通-桂”信息系统在异地办理备案,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四)督促建立畜禽运输台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督促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运输台账,详细记录检疫证明编号、畜禽名称、畜禽数量、运输时间、启运地点、到达地点、运输路线、车辆清洗、消毒,以及运输活动中死亡、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畜禽的处置等情况。在我区备案或登记的畜禽运输车辆应当使用“牧运通-桂”信息系统建立运输台账。跨省运输畜禽的备案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相关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个月。
(五)严格产地检疫环节把关。自2022年8月1日起,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所有畜禽运输车辆未经“牧运通-桂”信息系统备案或者未经车辆消毒的,官方兽医一律不予受理其拟运载畜禽的检疫申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官方兽医接到畜禽产地检疫申报后,在受理申报检疫前,要严格查验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个人和车辆的备案信息,车辆清洗消毒凭证,车辆运输台账记录等,发现未经备案、消毒或者持有伪造、变造、假冒车辆备案表和消毒凭证等情形的,在不予受理检疫申报的同时,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及时通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处理。
(六)严格落实动物防疫“黑名单”管理制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畜禽运输活动、车辆消毒及备案落实情况等监督检查,对发现未消毒、未备案或者运输畜禽的车辆不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的,要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属于动物防疫“黑名单”管理情形的,应通过“牧运通-桂”信息系统等适当方式登记违规情况,并附上必要的证明依据,将其拉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车辆消毒中心、畜禽运输单位及个人的管理期限为1年,被列入“黑名单”的运输车辆的管理期限为6个月。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停止其出具消毒凭证、调运畜禽的资格,不予受理其所运载畜禽的检疫申报。因违法违规被取消备案资格的,6个月内不予接受其再次备案的申请。
附件:1.畜禽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登记表
2.广西新建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验收申请表
3.广西新建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现场验收表
4.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凭证(样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畜禽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登记表申请人基本 信息 | 个人 |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
详细住址 | | 身份证 号码 | | |||||||||
单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负责人) | | ||||||||
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工商营业执照 | | |||||||||||
备案 车辆 信息 | 车牌号码 | | 机动车行驶证号码 (档案号) | |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 | 车辆营运证号 | | |||||||||
车辆品牌名称/颜色/型号 | | 核定最大运载量(吨) | | |||||||||
车厢结构 | □栏杆单层□栏杆双层□箱式□其他 | |||||||||||
运输畜禽的区域 | □县(区)内;跨县□;跨自治区□ | |||||||||||
提交 材料 |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2)备案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3)运输车辆照片; □(4)随车的消毒设备、消毒药。 □(5)备案申请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备案车辆的车辆营运证。 备注:(1)至(4)项必须提交,(5)(6)项为选择性提交。 | |||||||||||
申请人承诺 | 我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经办人)签字: | |||||||||||
以下由实施备案机关填写 | ||||||||||||
经办人意见 | □经审核和对车辆进行检查,符合备案要求,出具畜禽运输车辆备案表。 □经审核和对车辆进行检查,不符合备案要求,已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不予出具畜禽运输车辆备案表。不予通过备案审核的原因是: 经办人员:日期:年月日 | |||||||||||
审核 人员 意见 | 签名:日期:年月日 | |||||||||||
处理 结果 | □通过备案审核□不通过备案审核,并已书面告知申请人不通过备案的理由。 | |||||||||||
出具备案表编号 | | 有效期 |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 |||||||||
经办人签名 | | 日期 | 年月日 |
附件2
广西新建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 申请级别 | | ||
详细地址 | | ||||
经 度 | | 纬 度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工作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申请洗消车辆类别 | □运载生猪车辆 □运载牛羊马车辆 □运载家禽车辆 □其他车辆(可多选) | ||||
洗消中心情况简介 | (参照建设内容和标准逐条说明) | ||||
申请单位意见 | 本清洗消毒中心以上内容属实,达到验收条件,特申请验收。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广西新建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现场验收表
洗消中心名称 | | 申请等级 | | |||
洗消中心类型 | □社会化□养殖场□屠宰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厂□政府部门 | |||||
洗消车辆类别 | □运载生猪车辆□运载牛羊马车辆□运载家禽车辆□其他车辆 (可多选) | |||||
洗消中心所在详细地址 | | |||||
经度 | | 纬度 | | |||
验收项目类别 | 具体内容 | 是否符合 | ||||
证书证照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 | ||||
企业公章 | 应为经公安部门备案后制作的公章。 | | ||||
水源和电力 | 有稳定的水源和电力供应,有备用电源供应。 | | ||||
废水处理 | 配备有与生产相适应的洗消废水储存设施或签订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的协议。 | | ||||
布局 | 严格划分清洁区、污染区,设置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干燥等区域(满足清洗车辆单向行驶要求)。 | | ||||
适当区分生猪、牛/羊/马、家禽运输车辆的清洗消毒专区。 | | |||||
从事家禽运输车辆洗消的,尚需设置家禽运输笼具的清洗消毒专区。 | | |||||
各区域设置显著的指引牌或标识。 | | |||||
设施设备 | 配备有车牌抓拍识别机,能与“牧运通-桂”信息系统连接实现车牌抓拍的自动识别抓取。 | | ||||
配备有自动化车辆清洗设备或高压清洗机。 | | |||||
自动发泡设备(或带有发泡功能的高压清洗机)。 | | |||||
自动喷雾消杀设备或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 | | |||||
高温烘干或消毒药雾化熏蒸设备(申请A级清洗消毒中心的必备设备;申请B级清洗消毒中心的,可不作为必备设备)。 | | |||||
设施设备 | 配备有家禽运输笼具自动化冷热水清洗设备与消毒药雾化熏蒸设备(申请带家禽清洗消毒业务的必备设备)。 | | ||||
合理安装监控设施设备及洗消监管系统,实现洗消作业全过程的数据搜集、实时上传、自动出具可溯源的洗消凭证、视频数据至少能存储12个月,并与属地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系统连接。 | | |||||
管理制度 | 建立人员培训制度。 | | ||||
建立车辆入场登记清洗消毒记录制度。 | | |||||
建立清洗消毒场所卫生制度。 | | |||||
建立个人防护措施制度。 | | |||||
建立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规范。 | | |||||
建立不同类型消毒药的轮换使用制度。 | | |||||
建立不同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作业程序。 | | |||||
建立消杀效果监测评估制度。 | | |||||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 |||||
建立收费标准公示等服务管理制度(仅经营性洗消中心) | | |||||
上述管理制度全部悬挂在工作场所明显的位置。 | | |||||
工作人员 | 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具有本企业核发的上岗工作证(查看培训记录、证书、证件)。 | | ||||
熟悉车辆洗消流程、人员防护和安全生产要求并熟练实操。 | | |||||
监测评估 | 现场抽样检测,进行消杀效果监测评估,结果合格。 | | ||||
验收意见 | 被验收单位负责人签字: | | ||||
验收人员签字: | | |||||
验收结论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签章) 年月日 | |
说明:1.“是否符合”栏,“是”请打“√”,“否”请打“×”,并列出不符合原因。
2.验收内容任一项不符合的,验收不通过,被验收单位要限期整改再次申请验收。
3.申请类型中根据此洗消中心所服务对象,确认并只能勾选“社会化”“养殖场”“屠宰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厂”的其中一项。
4.申请“洗消类别”中根据洗消中心能提供清洗消毒服务车辆的范围进行单选或多选。
附件4
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凭证(样式)
清洗消毒中心等级:A级/B级 消毒凭证编号:
(二维码)
车牌 | | 车辆驾驶人 及联系电话 | |
洗消方式 | □消毒剂清洗消毒。消毒剂名称: 消毒剂浓度: □烘干。 烘干温度: 烘干用时: 分钟 □消毒药雾化薰蒸。消毒剂名称: 熏蒸用时: 分钟 | ||
该车已按清洗消毒规程于 年 月 日 时完成清洗消毒。 本次消毒伍日内有效。 洗消人员签名: 车辆驾驶人签名: 清洗消毒中心全称(并加盖印章): |
说明:
1.编号:(级别)A或B+区域代码6位+属地洗消中心数量排序2位+年份2位+月份2位+日期2位+洗消流水号3位,共18位。比如南宁市西乡塘区有3家A级洗消中心,其第3家于2021年5月18日消毒了第8辆车,那么编号为:A45010403210518008。
2.具体消毒方式打“√”,未经烘干或消毒药雾化薰蒸的,在烘干、消毒药雾化薰蒸前面的□打“×”。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f/t116979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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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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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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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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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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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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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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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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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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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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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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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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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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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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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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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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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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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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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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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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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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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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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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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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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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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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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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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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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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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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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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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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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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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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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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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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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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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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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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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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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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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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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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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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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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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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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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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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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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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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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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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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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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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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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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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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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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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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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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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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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