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安全十定律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2-04-29

  

  1.食物必须彻底熟好才能食用;

  2.食物一旦熟好应及时吃掉;

  3.如果需要食物存放4至5小时,应在高温(60℃以上或低于10℃)的条件下保存;

  4.应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食用,比如:选择已经加工消毒的牛奶;

  5.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后才能食用;

  6.不要让生食物与熟食物相互接触;

  7.保持厨房清洁;

  8.处理操作食品前先洗手;

  9.不要让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0.饮用水和准备做食品时的水应纯洁干净。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sannongkepu_0321/384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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