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近三千家公立医疗机构将实施“两票制”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26

有望通过加价环节的减少、打击非法挂靠过票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实现降低药价的目的,9月18日,山东省卫计委召开发布会通报《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情况。从10月13日起,山东将在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两票制。

药价虚高的问题由来已久,也是当前医改面临的必须解决的硬骨头。解决药价虚高,需要从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各个领域、多个环节综合施策。

两票制就是从流通领域入手,把过去的多票,即药品从生产厂家到医疗机构的多环节转手、多次开票、层层加价,压缩到两票即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从而挤去中间水份,实现药价降低,节约患者药品支出及医保资金的目的。

此外,两票制实行以后,流通环节简化了,药品价格透明了,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具的两次发票,监管部门都能够看到每一票的价格,有利于及时发现一些违法违规的药品购销行为,给予打击处理。

《实施方案》规定,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选择部分用量较大、市场供应渠道简单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自愿做出承诺,医疗机构优先进行选择,试行一票制。部分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可增加一票,实行三票制。实施三票制的医疗机构名单由各市级卫计委严格控制并报省卫计委备案。

按照《实施方案》,10月31日前,山东将分别确定一票制试点医院和试点企业、药品清单,以及第一票第二票开票企业清单和允许第三票的医疗机构清单。

11月1日起,济南、青岛、东营、潍坊、威海、滨州6市率先启动实施两票制。

12月31日起,全省近3000家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实施两票制。

按照2016年全省药品上网采购金额预测,此次两票制所涉及的药品采购总额将近500医院。

山东年底前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 下压公立医院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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