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新农村布局专项规划获批 建设不搞"一刀切"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08

近日,临沂市规划委员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临沂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根据规划,我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布局规划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坚持城乡统筹,突出乡村特色。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总体布局的细化,《临沂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农村建设起宏观指导作用,它体现了我市新型社区规范发展、一般村庄整治提升、特色村落保护发展的整体思路。

  规划由临沂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按照上位规划《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要求,远期至2030年,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内现状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全部地区,研究对象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全部村镇(不含城市建成区内的农村新型社区)。

  记者了解到,规划明确未来我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规模布局和发展路径,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指导全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健康发展。规划分为市域层面、城区层面两个层次。在市域层面,对九县县域空间进行分区分类,结合各乡镇的产业和发展状况,对村庄发展主要类型给予界定和指导。参照各县总体规划,分析了县城各乡镇的城镇性质、主导产业和地形地貌等因素,对于县域的城镇化发展进行分区、分类,并提出发展策略,指导县级社区建设规划的编制,不做具体村庄调整安排。对于各县传统村落和有成为传统村落潜力的村庄,本次规划进行了摸底调查汇总,形成传统村落的资料库。

  城区层面则对兰山、罗庄、河东三区各类型村庄在人口规模、发展方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等方面提出发展控制要求,制定村庄整治指引,提出乡村风貌控制要求,对特色地段和特色村庄提出相应的发展控制措施。对城区现状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各街镇,主要依据上位规划、相关规划和各街镇总体规划、2016年两次新农村建设材料反馈、2017年市委农工办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并对照各街镇近期的实际情况、主导产业、发展思路等,分析现状村庄的区位、产业、地形情况,提出新型农村社区、新农村的引导建设范围和设施配套要求,对社区和新农村建设进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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