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农怎么干?速看中央高层领导和权威智囊的最新解读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11

  一年一度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闭幕,会议全面分析了“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间表,并设计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具体路径。

  乡村振兴战略是201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农村工作推进的关键词。下面听听中央高层领导和权威专家怎么说。

  韩长赋(农业部部长)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

  会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了总动员,鲜明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是重大原则,也是重大方针。

  产业兴,百业兴。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做大做强高效绿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乡村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要从农业内外、城乡两头共同发力,探索促进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的有效政策措施,进一步调动城乡两个积极性,大力培育乡村生产经营管理人才,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增强农民就业增收能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实现乡村繁荣、农民富裕。

  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依靠改革和创新两大动力。一方面,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要加快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关键是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送给新型经营主体一个“大礼包”。要紧盯政策落实,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支持他们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模经营,发挥引领作用。

  韩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乡村振兴是全面的振兴。

  乡村振兴是全面的振兴,包括产业、教育、文化、科技、治理、生态的全面振兴,强调的是农村的全面发展。“这是今后制定三农政策最基本的遵循原则。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因为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不能追求大规模经营,而目前一家一户小规模又难有高效益。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个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土地产权制度安排,给农民一个稳定的预期。我国的农业现代化一定是在小农户生产基础上的现代化。这方面,政策的主要考虑是,既要注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也要重视扶持普通农户生产经营,挖掘小农生产潜力。

  要通过多种形式,发挥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强化服务和利益联结,把千家万户的小农带起来,使其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受益者。要通过增加技术、资本等现代生产要素投入,促进小农生产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转变,提升小农生产的集约化水平。要通过推动小农生产发展优质绿色生态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扩大经营容量和增值增收空间,增强小农增收能力。

  叶兴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

  兼顾“当前”和“长远”,是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突出特点之一。

  以前历次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更多的是针对当时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近期要做的工作作出安排布署。这次的会议主题,乡村振兴战略,既会管当前,也会管长远。

  我们现在处于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未来三年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三农’是短板;未来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三农’还是短板。要把‘三农’问题突出出来,统筹各方面力量进行集中攻关,这需要一个有影响力、有凝聚力的大战略。

  陈锡文(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乡村振兴战略不仅应“时”而生,更应“人”而生。

  现在有近6亿人在农村常住,不流动进城、外出务工。如果到2050年城镇化率达到80%,那农村还有3亿人。数以亿计的人在农村生产生活,怎能不把其建设好?我认为,乡村振兴是中央从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考虑的。

  农业强则中国强,农村美则中国美,农民富则中国富。

  党的十八大以来,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如今举“战略”之力,需应对的最大障碍是什么?“体制机制”!最困难的是如何推进自然要素真正地向农村流动!

  在市场化进程中,自然要素总是向效率高的地方、向工业、向城市转移。如果没有国家的规划、没有政策的干预,乡村甚至包括农业就会自然地衰落下去。我们提出振兴的战略,就是用来矫正市场,以改革之力换农村收益。

  安徽天长试验显示,截至12月,天长已有151个村全面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共确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0.7万人,量化资产超过8000万元。集体资产收益都被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分红。下一步将探索财政补助资金折股量化方式,同时开展建厂房发包、参股入股经营等形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赋予村民更多财产权益。

  城市与农村、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关系是否非此即彼?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基础正是对城乡关系、变化趋势和城乡发展规律的深刻认知,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并不矛盾,城市和农村是命运共同体。

  现代化不能够建立在城乡分割的基础上。要通过城市的发展、通过推进新型城镇化来带动农村发展。比如城市化发展了,对农产品就有更大需求,农产品的市场就更广大了。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可以带动农民就业,还可以(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到城里落户。政府在城市核心区块建造房子,农户自愿用宅基地置换。

  原来一期二期集体建设用地是宅基地,宅基地不可上市交易,现在把它的土地性质改变了,全部国有划拨,都是拿不动产证,即城市中的经济适用房,这就可以上市交易。

  下一步,农业部门对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将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挂钩,促进小农户增收,“鼓励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规模效益。引导推动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带动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

  李国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城市与农村不应被人为对立,这是会议提法的题中之意。

  原来,不鼓励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到农村去占据农民土地,认为这样会侵害农民的利益。实际上,这种认识存在很大误解。如果乡村振兴了、产业发展了,首先就业机会增多,农民可以就近在家里找到就业机会,也不存在留守老人、留守儿童问题。其次,乡村振兴了,乡村的要素价值就会在市场中充分体现出来,农民拥有的要素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后,可以通过入股或者其他一些形式分享得到收益,小农户也成为受益者。”

  会议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事实上这是对既有改革措施的一次系统梳理。就是要通过改革、通过制度创新、通过政策完善、新政策的出台,把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逐步地清理出去。制度性供给,实际上就把我们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的一系列‘三农’政策、改革进行一次梳理,有一部分政策我们可能都放弃了,梳理出来的都证明是行之有效、未来还要继续坚持的政策。”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三农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