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需遵循这几大原则,不然将会被收回!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11

  土地是开着农业种植生产最为重要的资源,也是农村发展最重要的资源,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对土地使用更为重视,尤其是在现阶段农村农业发展改革的前提下,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增强农村耕地地力变得尤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农村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在当前的土地使用过程中一定要遵循这几大原则:不荒废、不污染、不滥用!

  

  何为不荒废?

  不荒废只要是指在土地使用过程中不荒芜、闲置土地,目前随着大量的农民进城落户、打工,导致农村大量的土地无人种植耕种,成片成片的土地被搁置荒芜,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中第四十条规定:农村土地弃耕抛荒两年以上将收取一定费用,连续弃耕抛荒三年以上,发包方依法定程序可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那么如何不让土地荒废呢?在当前农村土地改革中农民朋友为了避免土地荒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方式来防止土地荒芜!

  何为不污染?

  污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农业种植污染;2、工业污染;农业种植污染主要是在土地种植过程中由于各种农业肥料如:地膜等污染物导致土地地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农业生产;而工业污染主要是指工业污水、固体废弃物等等导致土壤污染甚至衍生到农产品污染。目前国家正在通过农村环境改善、耕地地力保护等方面避免出现农村土地污染,根据《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规定,对污染土地的个人或单位将会处以罚款,并要求恢复耕地地力,情节严重的还将会收回土地使用权!

  何为不滥用?

  农村耕地主要是用于开展农业种植生产,为滥用土地主要是指:将农用耕地另作他用比如说修建房屋、开除矿物、采砂、建厂等等严重危害到农村耕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七十七条、七十八条规定,违规滥用土地将被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起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应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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