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多举措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11

  一是提升农机水平。加快农机装备更新升级,扶持发展大马力、高性能、高技术含量的新型机具,推广复式、联合作业等轻简化机具。探索建立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和旋耕设备,杜绝因留茬过高出现焚烧现象。积极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要优化各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结构,加大对秸秆转化利用较好产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对新购买配套了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机等农机具的,动力在80马力以上(含80马力)的大中型拖拉机,在中央补贴30%的基础上再叠加一次性补贴6%;对秸秆全量还田示范点,500亩以上的连片示范点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3万元,1000亩以上的连片示范点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6万元。进一步加大对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农机合作社的补贴力度,凡与村组织签订作业合同、完成收割-灭茬翻耕-种植500亩以上的,由县级财政每亩予以适当补贴。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禁烧的自觉性,做到宣传教育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要深入到每家每户、田间地头,与农民交朋友,跟农民宣讲政策,逐户签订禁烧承诺书。要及时曝光焚烧行为,警示、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不敢烧”、“不愿烧”和“舍不得烧”的意识。新闻媒体要挖掘各地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中的经验做法,推出系列典型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强化考核督查。各地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督查巡查制度,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究”的原则,坚决查处每一把火,对被发现火点、黑斑的地方予以公开点名,始终保持严查重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绩效较差、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和个人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西省宜春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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