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顺利完成2017年重点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性监测任务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17

  按照《长春市2017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圆满完成2017年重点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性监测任务。

  年初以来,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高度重视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测工作,超前谋划,认真部署,将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确保全年重点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工作顺利完成。全年共完成监测重点污染源企业62家。按污染源类型可分为:废气企业15家,占比24.2%;废水企业12家,占比19.4%;污水处理厂16家,占比25.8%,重金属监测企业19家,占比30.6%。编写完成一至四季度《长春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和《长春市污染源在线比对监测季报》,编写完成《长春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年报》和《长春市污染源在线比对监测年报》。定期向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长春市环保局报送污染源监测数据,确保数据报送渠道全面畅通。及时向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反馈监测结果,监测监察联动机制进一步增强。

  全市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开展,为环境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进一步判断工业环境污染形势提供数据支持,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统计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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