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汤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汤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16日
汤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防范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农产品及人居环境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7〕13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2017〕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土壤污染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综合治理,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防范土壤污染风险为核心,以保障粮食生产核心区及蔬菜种植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南水北调沿线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和城乡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
主要指标:到2020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摸清土壤污染底数
配合完成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按照河南省和安阳市相关要求和部署,配合开展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化工等行业企业,下同)用地为重点的全县土壤污染详查工作。2018年年底前,以耕地为重点,兼顾林地、园地等,配合完成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查明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年底前,以重点行业为重点,主要针对重点行业在产、关闭或搬迁企业的疑似污染地块,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排查确定工作,查清并掌握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疑似污染地块中的污染地块位置、范围、区域分布及其周边土地类型和环境风险情况。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委、财政局、卫计委、农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林业总站等部门参与。各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乡(镇)政府落实。
2.建立土壤污染定期监测制度,健全土壤环境监测体系
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制度。以土壤污染详查为起点,配合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调查工作,并公布相关调查结果。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卫计委、农业局、国土局等部门参与。
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相关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要求,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完成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结合我县实际,配合完成全县土壤环境监测基础和风险点位的设置等工作。在耕地等设置环境监测基础点位,每5年配合开展1次监测,掌握全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在重点行业企业及其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果蔬种植基地等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每年配合开展1次监测工作,掌握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情况,并对监测点位实施动态更新;以全国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规划的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及规定的监测要求为基础,在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及无公害小杂粮等特色农作物种植区域合理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设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配合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农业局、工信委、国土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参与。
加强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配置相应监测、执法装备。按照省、市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制度的相关要求,每年至少参加1次省、市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将环境监测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参与。
3.实施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管理
对接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工作。按照省、市相关部署,统筹整合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详查、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普查、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各相关部门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对接完成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工作。利用地理信息、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拓宽数据获取途径,实现数据动态更新,逐步完善土壤环境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网络建设,实现对土壤环境保护区、预警区、风险管控区和治理修复区的识别和监管,精准防范土壤环境风险。加强数据共享,实施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管理,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环境预警、农业生产、粮食收购、土地流转、土地规划、城乡规划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发改委、卫计委、住建局、科技局、农业局、工信委、国土资源局、规划中心、行政执法局、粮食局、林业总站等部门参与。
(二)加强各类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防控工作
1.加强工矿企业环境管理
加强全县工矿企业环境监管。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2017年年底前,确定全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重点监管企业要自行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其用地每年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县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应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对重点监管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应每年至少开展1次检查,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非正常运行情况。对现有工业企业污泥暂存和去向进行排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鼓励化工等行业企业采用易回收、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材料和先进适用加工工艺,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定期开展生产设备、设施巡查巡护,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材料、产品或者废物的扬散、流失和渗漏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委等部门参与。
规范企业拆除活动。重点行业企业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活动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的技术规定,事先进行认真排查、制定残留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送县环保、工信部门备案;在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发现其中含有毒有害废物和垃圾时,应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要向备案部门报告,并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拆除、清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处置。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委、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参与。
加强全县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对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和标准,实施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到2020年,全县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在安阳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工信委等部门参与。
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积极开展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粉煤灰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排查和责任主体确认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对有责任主体的,督促责任方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完善防风、防尘、防雨、防渗等综合整治措施,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并通过验收;对责任主体灭失的,由县人民政府委托相关部门制定整治方案并实施。推进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废物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委、工信委等部门参与。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活动监管。规范危险废物暂存活动,配合安阳市对接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库相关建设工作,及时完善、动态更新全县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2018年年底前,全面摸清全县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发改委、工信委等部门参与。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相关规定,建立相应跨区转移合作机制和工作程序。以重点监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为重点,从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企业台账资料记录、加大涉危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构建全过程的环境监管体系;根据涉危行业企业特点、工艺水平、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等情况,制定涉危行业企业差别化管理方案,实行精细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转移危险废物造成土壤污染的违法行为。扩大医疗废物收集率,杜绝不规范处置。推进乡镇、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有效收集和转运处置。到2020年,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均不低于90%。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发改委、卫计委、工信委、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参与。
规范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活动。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开展废轮胎、废塑料、废金属等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企业环保措施排查工作,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督促整改。鼓励废旧资源回收再生利用企业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财政局、工信委、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参与。
3.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鼓励农民减少化肥使用量,在农田基本设施配套齐全、能充分保障灌溉用水的地区,重点推广秸秆快速粉碎还田腐熟堆肥技术。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直接用作农田肥料,生产、销售、使用的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用作肥料原料的各种污泥、废弃物等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科学施用农药,通过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引导农民使用低毒生物农药。建设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县,到2020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按照省、市相关部署,健全完善监管部门+农资企业+农户的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推行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名购买农药制度。充分利用农药监管平台,加强线上巡查,适时掌握农药产品特别是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向动态,及时调查处理购销异常情况。到2020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有机肥养分还田率达到60%。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头,县财政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供销社、工商质监局等部门参与。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建立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健全贮运和回收加工网络,扶持回收网点和处理能力建设。到2020年,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鼓励使用加厚地膜,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加快生态友好型可降解地膜及地膜残留捡拾与加工机械的应用。到2020年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委、财政局、供销社、工商质监局等部门参与。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规范、限制兽药、饲料添加剂中铜、锌、铅、镉、砷等重金属以及抗生素等化学品的添加,严格执行定期抽查、抽检制度。指导养殖户科学使用兽药、饲料,防止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广先进养殖工艺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鼓励专业化污染防治机构受托运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提高专业化治理水平、提升防治减排效果。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总站牵头,县财政局、发改委、环保局、农业局、供销社等部门参与。
加强灌溉用水水质管理。根据河南省灌区水质监测计划,开展全县灌区水质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全县农业灌区水质监测网络体系,确保灌溉用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牵头,农业局参与。
4.加强生活污染控制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规范分类收集、分类储运、分类处理处置与再生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设置规划、建设、监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积极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服务向农村延伸。进一步落实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场所和总量,完善一次性用品废弃物分类收集,逐步提高资源化利用程度。按照河南省相关部署,建立全县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废弃电子产品及废弃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转运、安全处置网点,使之成为全县此类含重金属废物贮存网络和安全处置体系重要环节,避免随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贮运和处理处置,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
责任单位:县行政执法局、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环保局、工信委、商务局、规划中心等部门参与。
加强垃圾安全处理处置。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县在用、停用和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查,摸清数量、分布及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并按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对其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坚决查处渗滤液直排和超标排放行为,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漏、防扬散等措施。推进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力争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对占用农田、河渠及待开发建设用地等存量建筑垃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有序实施整治。鼓励通过特许经营或PPP模式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到2020年,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在全县全面覆盖,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50%。
责任单位:县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委等部门参与。
加强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提高全县城镇污水厂和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综合利用配套能力建设,加大污泥去向检查力度,规范污泥贮存、运输和处置活动,支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因地制宜地进行安全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委等部门参与。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安全利用
1.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
划定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建立分类管理清单和动态档案。按照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和省、市部署,根据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综合考虑农产品超标情况、土壤污染来源、污染途径、农用地集中连片程度、农作物种类等,以耕地为重点,按照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的划定工作,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数据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各乡(镇)每3年对各类耕地面积及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信息。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总站等部门参与。
2.优先保护质量较好耕地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网络监测数据和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预警技术指南要求,定期研判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在接近警戒线的区域,禁止新(改、扩)建造成土壤污染物增加的项目;现有企业应严格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地方标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生产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标升级改造,着力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对超出警戒线的区域,要对造成土壤污染物增加的企业依法有序实施搬迁或关闭。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部门参与。
加大对农用地保护力度。各乡、镇要配合县国土部门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模式,严控非农业建设占用优先保护类耕地;确需占用的,从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补数量和质量并重等要求,在加强对占补耕地质量评价基础上,通过提高耕地开垦费标准等增加占用耕地成本的方式予以供给。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合基本农田划定,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辖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制定工作。禁止向耕地及农田沟渠中排放有毒有害工业、生活污水和未经处理的养殖场畜禽粪便;禁止占用耕地倾倒、堆放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废料及废渣等废弃物。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财政局、发改委、环保局、农业局、行政执法局、畜牧兽医总站等部门参与。
3.积极推进耕地安全利用
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取增施安全有机肥、钝化剂、阻隔剂、改良剂及种植绿肥等农艺调控和替代种植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2017年起,组织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到2020年,完成安阳市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参与。
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按照全省农业主管部门的相关部署,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针对受污染耕地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对农民、种植大户和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工作。
县农业局牵头,县财政局、畜牧兽医总站等部门参与。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强化安全利用类耕地产出可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根据农产品质量及时优化调整安全利用措施。逐步提高县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制定超标农产品应急处置预案,对受污染耕地开展风险管控和治理期农产品临田检测,一旦发现农产品污染物超标,要对其实施专企收购,分仓贮存和集中处理,严禁污染物超标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头,县财政局、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4.全面落实耕地严格管控
推进禁种区划定,严格监管污染耕地。在全县耕地土壤污染详查、灌溉水质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成果基础上,按照全省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技术方案,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县特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工作。对污染严重的地块及其周边,应在充分科学论证和田间试验基础上,积极探索采取农作物及品种间的种植结构调整、轮作等修复治理措施,严禁种植超标食用农产品;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应及时实施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休耕或变更土地利用类型等防控措施;对因耕地污染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乡、镇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自2017年起,开展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到2020年,完成安阳市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头,县财政局、发改委、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林业总站等部门参与。
5.加强林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加强林地园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在全县林地、园地集中分布的乡、镇开展产出食用林(农)产品质量定期检测工作;发现食用林(农)产品超标的地块和区域,应及时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对超标的食用林(农)产品应在全县范围内分类收集、贮运,并进行集中安全处理处置,严防流入市场。开展林地园地面源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进一步完善物理和生态防治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大力推广生物农药。根据土壤环境质量详查结果,对林地、园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块和区域,逐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或变更用地类型。
责任单位:县林业总站牵头,县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部门参与。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1.实施污染地块清单化管理,严格用地准入
贯彻落实建设用地中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制度。自2017年起,对全县拟变更土地使用权人以及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督促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开展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土地使用权人依法转移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负责开展相应调查评估工作;对已经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关闭、搬迁污染地块,以及由重度污染农用地变更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由县政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调查评估报告及时向县环保、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牵头,县规划中心、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参与。
开展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排查。县环保部门要会同工信、发改、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以已关停、破产或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和从事过危险化学品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企业为重点,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县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并确定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清单。县工信、发改等部门在制订本地区重点行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等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方案时,应及时向县环保、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提供拟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名单。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国土资源局、规划中心、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参与。
建立污染地块清单。自2017年起,根据河南省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结果、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清单、风险点监测结果等,建立全县污染地块清单。2017年年底前发布全县疑似污染地块清单。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规划中心、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参与。
确定全县污染地块优先控制名录。按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程度,确定全县污染地块优先控制名录,明确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并纳入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作为土地规划利用的重要依据。县政府逐步建立辖区内污染地块优先控制名录。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环保局、规划中心、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参与。
2.严格用地准入、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全县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体系,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县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在修订、编制辖区土地利用、城市发展及其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规划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环保局、规划中心等部门参与。
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按照以质量定用途的原则,将土壤环境质量较差的地块,尽量规划为与其质量相适应的或要求不高的用地类型。经调查和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周边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未经修复治理或经修复治理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污染地块,不得用于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等开发使用。
责任单位:县规划中心牵头,县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参与。
积极落实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对全县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修复治理条件的污染地块,应依据各自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划分相应管理类型,并制定具体的差异化管控措施,实现一地一策,严格管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根据划定的污染地块优先控制名录及其管控区域,明确区域内各类用地面积,设立标识并发布公告,在污染地块管控区及其相邻周边,定期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工作,监控污染迁移和扩散情况,发现污染扩散的,监督有关责任主体及时采取相应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参与。
3.加强职能部门联动监管
完善职能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联动监管。将土壤环境保护相关防控、监管方面的目标要求、任务措施等落实到各乡(镇)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具体职能工作之中,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间的信息沟通、职能任务联动等工作机制,强化联合行动执法监督和行政管理。县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对城乡发展和建设规划的论证和审批管理。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建设规划和管控区域划定,加强对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对土壤环境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划用地要求的地块土地使用权禁止流转。县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对未进行调查评估、应开展治理修复而未开展或治理修复效果不达标的土地,其开发项目的环评不予批复。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中心等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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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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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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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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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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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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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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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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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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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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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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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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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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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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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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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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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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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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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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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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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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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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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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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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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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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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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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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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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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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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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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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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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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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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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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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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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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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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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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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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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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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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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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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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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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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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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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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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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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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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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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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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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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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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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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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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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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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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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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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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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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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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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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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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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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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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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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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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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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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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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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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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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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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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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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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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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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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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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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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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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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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