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赵华卿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来源:潍坊市纪委监委 作者: 时间:2022-10-14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执法内参中级调研员谢满生北京讯;日前,经潍坊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高密市纪委监委对昌乐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赵华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华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相关规定,私自留存、隐匿举报信件;对纪法不知敬畏,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案件办理、业务承揽、争取土地指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

赵华卿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昌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昌乐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华卿开除党籍处分;由昌乐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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