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宁远县危房改造能补助多少钱?怎么评定的?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2-01

  虽说我国大部分人已进入小康社会,但在农村,好多地区都存在危房,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是国家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之一,那2018年湖南永州宁远县危房改造能补助多少钱?怎么评定的?

  

  一、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及鉴定依据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补助4类重点对象。危房是指依据住建部《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和《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农村危房改造程序

  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本人自愿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全家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两份、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手册、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其中一样和多样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五保户、低保户需提供救助金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表一份)。

  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街道)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和《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和核查。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危改办、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部门进行联审。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审批。县危改办接到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复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在政府政务网和电视台进行公示。

  

  三、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及补助标准

  根据贫困程度和改造方式,实施差异化补助,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实施住房兜底保障。优先补助4类重点对象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各乡镇(街道)应严格控制建房面积,避免贫困户因建房加深贫困程度。乡镇应与危改对象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承诺建房不超面积、入住2年之内不扩面加层和新房建成3个月内拆除旧房等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退回补助资金。

  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如下:

  ①凡建房层数为一层,1人户建房面积35㎡以内的,按2.5万/户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中五保之家统建的补助3万元/户);

  ②凡建房层数为一层,2人户建房面积55㎡以内的,按3万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

  ③凡建房层数为一层,3人户建筑面积控制在75㎡以内的,按4万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

  ④凡建房层数为一层,4人户建筑面积控制在100㎡以内的,按5万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

  ⑤凡建房层数为一层,5人及5人以上户的建筑面积控制在125㎡以内的,按6万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

  其他贫困户补助标准如下:

  其他贫困户建房,符合以下验收标准的,按户均1万元补助,由乡镇(街道)根据工程量和贫困程度统筹安排解决。

  ①建房层数为一层,1人户建房面积35㎡以内;②建房层数为一层,2人户建房面积55㎡以内;③建房层数为一层,3人户建筑面积控制在75㎡以内;④建房层数为一层,4人户建筑面积控制在100㎡以内;⑤建房层数为一层,5人及5人以上户的建筑面积控制在125㎡以内。

  

  四、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按照村自查、乡镇(街道)验收、县级抽查、资金拨付等方法进行。

  1.村自查:各行政村由乡镇(街道)驻村干部牵头组织村支两委对本区域内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并将结果报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汇总。

  2.乡镇(街道)验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乡镇(街道)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照危房改造台账,逐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经办人、分管负责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县危改办备案。

  3.县级抽查: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财政局、房产局、残联、财政评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验收名册在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不少于该乡镇(街道)总数30%的危改户进行逐户抽查验收。抽查验收不合格的农户要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格(未按住建局相关要求施工的房屋,要求施工队伍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施工队伍自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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