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2-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是指中央财政在农业部部门预算中设立的,履行农业部职责所必需的,用于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遴选产生的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建设的项目支出。
  第三条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是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归口管理和直接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担直接责任。
  农业部财务司是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项目的监督主体,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担监督责任,负责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对入选的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农业部分年度给予项目资金支持。每个团队资助周期5年,每年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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