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2-22

  从2月9日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湖南将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2015年浏阳市被确定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之一,截至目前已形成近20项实践成果,在宅基地有偿退出、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突破进展。

  国土资源是民生之本,与人民福祉息息相关。记者了解到,今年湖南将制定全方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国土资源政策措施,将土地增值收益、资源配置更多地投向三农,重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返乡人员创新创业等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在有条件的地区全面启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有效利用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

  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湖南将加快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服务窗口向乡镇延伸,推动合同网签、登记申请、税务等一站式办理;充分应用1:2000基础数据,逐步实现以图管不动产,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完成浏阳、澧县、芷江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国家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开展跨行政区、国家公园、水流、湿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先知介绍,为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该厅还将完善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土地制度,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的情况,研究制定在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和城市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用作居住用地的办法,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什么是宅基地的三权分置

  我国将探索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三权分置。

  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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