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马鞍山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计划改造599户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3-26

  3月22日,据马鞍山市住建委村镇建设科透露,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收官目标,2018年将于4月份启动改造农村危房工作,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599户改造任务,以充分体现党和政府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的美好理念。

  

  改造农村危房599户4类家庭为重点改造对象

  为不断提升民生工程成效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根据省财政厅和住建厅提前下达的有关通知精神,今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为599户,其中:含山县96户,和县325户,博望区178户。对于其他未安排任务的县区和新区,可以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盘活往年补助的资金存量,自行制定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计划。

  市住建委村镇建设科科长谢玮介绍说,今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家庭重点对象共有4类,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特困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的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的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也可根据家庭人数作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危房改造分为三种方式补助标准实行严格分类

  据谢玮介绍,今年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将分为新建、翻建和修缮加固等三种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当拆除重建;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应当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积极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农村危房改造应坚持以分散户改造为主,对于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整体迁并。

  据了解,农村危房改造将以农户为单位,实行政府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或翻建的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0.6万元;其他贫困户重建或翻建的助将1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0.4万元。

  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助资金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和专款专用,并严格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使用,严格执行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将由县区财政直接打卡到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严格绩效考评推动进程确保危房改造完美收官

  今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于4月份全面启动,并于6月底前完成全市改造任务。为彻底解决全市农村困难家庭基本住房和安全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全面实现农村危房改造收官目标,市住建委将对今年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将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谢玮介绍说,为实现全省率先完成、高质量收官的目标,市住建委要求各县区要细化时间、任务和节点,并将实行周调度和月通报制度。同时,要求各县区住建部门要按时上报《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周报表》,市住建委将通过电话询问、现场巡查和关键节点督查等形式进行调度,并在月底向县区政府通报当月进展情况,并报市民生办。

  为保证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市住建委还强调各县区要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作为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水平,全力实现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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