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益诉讼为消费者维权撑腰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3-28
    3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小鸣单车经营者悦骑公司须按承诺退还押金。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中,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作为原告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民事公益诉讼案。
    庭审中,法院认定,被告悦骑公司作为小鸣单车的经营者,在没有向消费者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况下,未将消费者支付的押金作专款专用,造成部分押金无法退还的事实,损害了消费者群体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危及社会公共利益。
    共享单车给民众带了诸多便利,但是也确实引发了不少问题,其中共享单车押金难退就是其中一个。暂且不论押金难退的原因,当民众作为消费者遇到这一问题的时候,一方面,对于个人来说主张权利数额较小,少则几十元多则也只有几百元。对消费者来说,单打独斗所需要的时间、精力等成本不得不考量,所以很多人最后只能自认倒霉。另一方面,对法院来说,面对大范围的维权案件,即使采用简易程序处理,也给有限的司法资源带来极大的压力。同时,作为待倒闭的企业,小鸣单车也无力应对数万消费者的“官司汪洋”。在这种背景下,消费者委员会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化繁为简,是解决消费者个体维权困难最现实的途径。从这一角度讲,此次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提起的公益诉讼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标杆意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消费者协会可提起公益诉讼的五种情形。可以说,国家在持续不断地支持和推动消费公益诉讼。
    对于一些涉案人数众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由消费者委员会提起公益诉讼有助于消费者坚定维权信心。现实中,由于诉讼对象不少涉及垄断行业和强势企业,消费者个人维权常常面临时间和精力耗不起、诉讼代理费用过高、产品质量检测过于专业导致取证难等诸多困境,“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后顾之忧客观存在。而有了消费者委员会出面撑腰,广大消费者就敢于依法维权、与违法商家作斗争。而这种权利意识的觉醒,又会倒逼商家提高产品质量、改善服务,在法律法规、自身利益和消费者权益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通过公益诉讼依法为消费者维权,对改善社会消费环境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当前,消费公益诉讼虽然还处于探索阶段,但随着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消费者委员会对公益诉讼实践经验的积累,消费公益诉讼对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塑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方面将起到愈发重要的作用。而消费公益诉讼必将成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有力武器。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