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注意:2018年农村宅基地将实施三大新规!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4-02

  2018年是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以后农民在宅基地申请、建房等方面将会逐步严格,同时在试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同时,将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提高宅基地的经济价值,那2018年农村宅基地具体会有哪些新规实施?

  

  一、加大宅基地申请难度,严禁7种宅基地审批登记

  1、申请的宅基地权属不清的;

  2、属于一户却申请新的宅基地的;

  3、有触犯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审批下来却超过两年未使用的宅基地;

  5、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6、申请的宅基地有未处理好的违规或违法问题;

  7、非本村集体成员或属于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住房);

  二、严禁浪费农村宅基地资源,以下7种情形,村集体有权收回

  1、征地已补偿:因公共设施建设、公益事业需求占用宅基地,已经给予合理补偿的;

  2、妨碍规划发展:因旧村改造,国家规划后需要搬迁,新房已经建成却拒不搬迁,村集体有权收回;

  3、面积超标:仅对合理使用面积进行确权,多出的面积在翻盖或重建房屋时,村集体有权收回。

  4、销户:农业户口已销户,无论是因迁移、病故等,只要农业户口已销,那么村集体是有权收回该宅基地的;

  5、一户多宅:非法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包括因继承房屋的原因造成多处宅基地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多余宅基地;

  6、违规使用:未按批准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的,比如例如商铺、工厂、种养殖等都属于违规,村集体有权收回;

  7、非法转让: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只有使用权是农民享有,而转让必须满足多项条件,否则都属于非法;

  

  三、规范宅基地建房,以下几种将被拆除

  1、耕地当作宅基地使用,并建上农房的;

  2、来源不明,经核实后违法违规的;

  3、非农户口在农村购买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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