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间表出炉!主要改革什么?怎么改?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4-12

  4月1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在新闻发布会上就目前关于农村土地和住房问题给出了指示,表示山东省将在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改革的涉农村(居)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那主要改什么?怎么改?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0日发布了山东省《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改革工作重点:

  其中意见提出,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二、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三、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七、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

  

  改革时间表出炉

  其中明确了任务目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间表2020年基本完成。

  2018年: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大到所有的涉农乡镇(街道),重点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等基础性工作;

  2019年:基本完成涉农村(居)清产核资工作;

  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完成改革的涉农村(居)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2021年: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此外,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完善三权分置办法,核心是放活土地经营权。

  《实施意见》中提出从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各项权能、建立健全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巩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三个方面落实集体所有权,发挥土地集体所有的优势和作用;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