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引》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时间:2023-10-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集中各类法治资源对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阵地,是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的重要平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引》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任务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需求,从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建设条件、建设内容、建设效果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为各地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提供指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着眼发展全局、创新思路方式、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具体方案,分级分类推动实施,及时评估建设效果,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农业农村部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总结宣传推广一批作用发挥明显、群众满意认可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并在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时优先予以推荐。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6日

  

  

  

  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农村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的决策部署,健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服务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政治属性,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最根本的保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基地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突出农民主体。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主动对接农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开展贴近生产生活实际的精准法律服务。杜绝增加农民群众负担,确保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农民群众。

  (三)紧扣三农实践。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将涉农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农业农村系统普法规划落实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重点工作作为基地建设主要内容,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整合资源优势。积极发挥基地组织协调功能,整合各类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参与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队伍作用,加大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力度。

  (五)注重因地制宜。允许东、中、西部地区在场所条件、设施设备、工作机制等方面开展差异化探索,以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便农民群众就近学法为原则,合理设计基地布局和功能。禁止违法违规向农民群众收取费用或向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坚持久久为功、循序推进,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

  三、建设条件

  (一)具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场所条件。充分利用现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法治驿站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基地应符合相关公共设施、场所安全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现有基地整合升级。

  (二)具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设施设备。设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橱窗、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配备多媒体设施、广播终端等设备,满足向公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条件。有条件的基地可以设置自助服务终端、“互联网+”智能展示平台、智能法律机器人等设备,满足农村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

  (三)具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载体。能够充分运用典故、格言、警句、漫画、故事等多种形式,图文、视频、实物、模型、互动体验等多种手段,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观念,弘扬法治文化。能够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的积极作用。能够在传承和谐共生乡土文化中挖掘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并促进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四)具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专兼职工作队伍。配备兼职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定期到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有条件的基地可以配备专职法治宣传教育人员,鼓励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网格员等人员中遴选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宣传员。

  (五)结合实际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基地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制定并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基地所在的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有推动基地建设、加强督促指导的相关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地积极对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开展联合共建。

  (六)鼓励探索线上和智能化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托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建设现代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网上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鼓励运用高科技手段建设互动式、体验式的智能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四、建设内容

  (一)搭建农村学法用法平台。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宣传和解读生产生活常用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矛盾纠纷等法律服务。利用基地法律图书资料、网络资源等条件,为农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便利。及时收集和反映群众法律诉求,引导群众用好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带动周边群众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支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讲述身边法治故事,引导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乡村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依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进农村”、“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等主题活动。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等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示范推广农业农村普法新模式,培养农村实用型法律人才。

  (三)与基层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主动参与农村基层纠纷调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使村规民约体现法治精神、严守法律规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普法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作用。

  (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农耕文化、民俗文化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村规民约、乡风民俗中蕴含的优秀法治观念,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耕农趣农味、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围绕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问题,采用快板、相声、小品、戏剧等多种形式,讲述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巡演乡村行、以案释法和学法用法故事宣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展览、播放法治微电影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五、建设效果

  (一)法治环境优化

  通过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养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农村营商环境,提升法治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促进农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民群众收入增长。

  (二)辐射范围广泛

  通过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对周边地区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文明乡风营造、乡村有效治理等工作形成影响力和带动力。参加基地普法活动、线上线下培训等干部群众的人数逐年增加,法治意识、依法办事能力逐年提高,基地辐射区域逐年扩大。

  (三)典型经验丰富

  通过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传播本土法治资源,挖掘发现具有代表性的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在农村法律服务供给、矛盾纠纷调处、农民群众权益保护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加大传播力度,形成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四)满意程度提升

  通过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农民群众对推动法律进村入户、提供法律服务、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繁荣发展农村法治文化等方面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基地所在区域内涉农企业等市场主体对农村法治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领导机制完善

  形成在党委领导下,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格局。推动基地建设工作纳入当地法治社会建设规划及乡村振兴相关考核。基地所在地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基地建设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制定工作计划,优化师资力量,落实培训任务,强化督促落实。争取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参与基地建设工作,推动基地配备专兼职工作队伍,促进基地构建长效化工作机制,指导基地建立适应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需求、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管理结构。

  (二)保障机制有效

  基地有稳定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持续运营的经费,有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有推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相应的工作档案和台账资料。能够做到年初有计划、活动有记录、年终有总结,有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内外联动高效

  充分发挥农业农村系统单位以及职业院校、新闻媒体的作用,内外联动开展常态化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活动。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建设的途径,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有效提升基地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普法工作机制,为基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YZCFGS/202309/t20230928_64375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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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