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就2023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答记者问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就2023年1至9月
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答记者问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并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前三季度检察业务数据呈现出哪些突出变化?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0月25日向社会发布2023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结合发布的办案数据,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案管办负责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构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现代化制度体系,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通过高质效检察履职,确保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制约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依法正确履行刑事诉讼基本职能,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落实法定标准,遵循法定程序,2023年1至9月,批捕52万人、起诉118.2万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1.6万人,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5.6万人。坚决防止错捕错诉,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16.4万人、不起诉3.3万人,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强化对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监督立案5.6万件、撤案3.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2倍、4.6%。提升刑事审判监督的精准度,提出刑事抗诉5300余件,抗诉采纳率74.2%,同比增加6.1个百分点。
二是提升民事检察质效,实现有效监督。2023年1至9月,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26.2万件,同比上升9.7%,将结果监督与过程监督有机结合,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500余件,法院改变190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700余件,法院裁定再审5500件,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4万件,同比上升15.2%,检察建议采纳率均接近95%,切实保障民事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三是强化行政检察履职,以有力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1至9月,依法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近6万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3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00余件。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如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探索“行政违法监督+政府合规建设”模式,以“检察之治”助推“湾区之治”。推动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200余件;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4.5万件。
四是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推动诉源治理。2023年1至9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2万件,同比下降1.8%,表明各级检察机关落实“规范立案”“精准办案”“提升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求成效明显。在新业态新领域进一步深化探索,办理“4+10”以外的新领域案件1.7万件,公益诉讼履职范围不断拓展,公益诉讼制度效能充分释放。对于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的问题,依法起诉,共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500余件,同比上升3.4%,积极通过“诉”的确认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问: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通过“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在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参与社会治理方面做了哪些努力?取得了什么成效?案管办负责人:全国检察机关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着眼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一是坚持一体履职,依法履行追诉犯罪职能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树牢“一盘棋”意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2023年1至9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52万人,起诉118.2万人,同比分别上升32.4%、15.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起诉涉黑恶犯罪8300余人;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2万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秩序持续向好。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凝聚履职合力,如四川省武胜县检察院在办理嘉陵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时,以“刑事+公益”“检察+行政”“专家+群众”“上游+下游”工作模式,推动嘉陵江生态保护共建共护共享。
二是积极综合履职,在特定领域加强全方位司法保护。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等领域强化综合履职,将各项检察职能不是简单地进行“物理组合”,而是“化学融合”,形成“1+1>2”的工作合力。2023年1至9月,在审结的未成年人案件中,已综合履职1.3万件,综合履职适用率18.8%。在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开展综合履职530余件,持续推进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体解决刑事责任追究和民事追责;对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开展公益诉讼。
三是依法能动履职,以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注重探索从源头预防化解纠纷矛盾,将犯罪预防延伸至犯罪发生前。2023年1至9月,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万份,有效推动行业治理、系统治理。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采纳率达92.3%;检察机关持续紧盯、跟进落实,以跟进监督的“韧劲”增强监督刚性,及时督促、支持帮助被建议单位开展整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自2021年3月至2023年9月,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7800余件,对整改合规的2800余家企业、6100余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是做实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2023年1至9月,共接收群众信访64.6万件,同比上升6.1%;其中重复信访17.7万件,占27.4%,减少3.8个百分点。在办案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争议大、有影响的不捕、不诉、信访积案,开展公开听证14.2万件。结合司法办案,救助因案致贫的受害方5.8万余人5.3亿元。注重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权益受损不懂或不敢起诉的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5.8万件,同比上升13.6%。
案管办负责人:二十余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比例从1999年的45.4%降至2023年1至9月的17.2%,犯罪结构呈现明显的轻罪化,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全国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探索,以检察担当助力轻罪治理现代化。
一是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科学确定出入罪标准。充分考虑具体案件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情节,2023年1至9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1.5万人、不起诉36万人,依法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宽严相济”。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2.5万件,确保逮捕措施规范精准适用。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对不起诉案件向行政机关等有关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处罚等检察意见4.5万件,督促追究被不起诉人的行政责任,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
二是繁简分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繁简分流工作前延至侦查环节,2023年1至9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14万件,同比上升3%,在引导取证的同时,提出后续捕诉分流的建议。繁案精办、简案快办,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44.6天,在案件量同比上升21.3%的情况下,办案时长减少3.2天,通过提升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效能,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0%以上,适用速裁程序28万件,同比上升19.8%,从快、从简、从宽的处理模式推动刑事诉讼模式向更有利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方向转型。
三是注重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2023年1至9月,开展刑事和解5.4万件,追赃挽损12.6万件,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严格落实《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涉嫌故意伤害罪且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已达成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4万人。做实做细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在正面回应受害者诉求的同时,解决“不刑不罚”问题。注重运用生态修复、合规承诺等非刑罚处置措施,柔性惩戒模式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的“修复性司法”建设。
四是有效开展犯罪预防,更好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将轻罪治理延伸至轻罪发生前,2023年1至9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万份。如山东省检察机关针对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集中多发的问题,梳理近年来事故情况后向省住建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强化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预防和减少类似案件发生。强化法治宣传,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案管办负责人:加强新时代网络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网络法治工作现代化,多方位为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维护网络安全,筑起网络安全“防火墙”。依法严惩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犯罪。加大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司法保护力度,2023年1至9月,依法严惩网络黑客非法侵入、非法控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起诉近1000人。推动压实网络运营者、数据处理者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起诉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1300余人;立案办理网络治理领域公益诉讼100余件。
二是聚焦人民群众安全感,全链条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2023年1至9月,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态势,结合“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依法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3万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0.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46.9%、12.3%。严惩利用网络手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诉2300余人。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织牢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200余件。依法严惩“网络暴力”“按键伤人”,净化网络舆论环境。
三是聚焦数字市场和数字产业,以法治手段保障数字经济做大做强做优。2023年1至9月,聚焦电商平台监管漏洞,打击网络销假制假、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起诉1700余人。加强网络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60余人;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受理侵犯商业秘密罪同比上升1倍。加大对电商消费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司法保护力度,立案办理新业态劳动就业者公益诉讼案件,如贵州省天柱县检察院针对电子商务公司未保护员工合法权益问题,向当地人社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四是更新履职监督模式,融合助力网络法治现代化。坚持综合履职,推动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2023年1至9月,检察机关内部移送线索1.5万件,以检察综合履职的整体效能实现对网络空间的综合司法保护。坚持一体履职,针对网络犯罪案件跨地域、涉众型、链条化特征,加强纵向指导和横向协作,形成打击网络犯罪的内部合力;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如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构建涉“两卡”案件漏犯漏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在全市推广使用,目前已深挖关联案件100余件,认定职业收贩卡团伙近20个,追捕追诉收贩卡人员100余人。
问:妇女儿童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举措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管办负责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妇女是重要力量,儿童是未来生力军。检察机关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注重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全链条治理,筑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治屏障。一是从严惩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2023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履行追诉犯罪职责保护妇女儿童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起诉强奸、猥亵、侮辱等性侵妇女儿童犯罪3.9万余人;起诉家庭暴力犯罪400余人,以严厉司法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坚强后盾。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1万人、起诉4.6万人,不捕率、不诉率远低于整体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共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260余人,同比下降47.5%。二是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做好支持起诉、监护监督等工作。2023年1至9月,充分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500余件;为受侵害妇女起诉提供帮助1.1万余件。运用司法手段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对于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条件的,检察机关支持个人、单位起诉67件,撤销监护人资格69件;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制发督促监护令8.5万份,发挥家庭教育、家庭监护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织密织牢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防护网。2023年1至9月,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重点,围绕妇女平等就业、消除家暴、人格尊严等方面,办理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1300余件;围绕旅馆入住、烟酒彩票销售、校园及周边安全等问题,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1.3万件。
四是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综合治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救助帮扶,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2023年1至9月,对妇女开展司法救助1.1万件,对未成年人开展9100余件。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协调社会保障、医疗保障630余人,解决就业困难、教育困难、协调技能培训500余人。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法治巡讲1.3万余次,法治讲座3.6万次,有力增强儿童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
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
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
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
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
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
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
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
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
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
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
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
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
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
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
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
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
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
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
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
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
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
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
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
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
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
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
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
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
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
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
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
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