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宅基地“4不允”,你都了解吗?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3-11-16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布农村宅基地“4不允”。

一、不允许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使用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不得将宅基地用于非农用途。如果发现有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和农村的稳定。

二、不允许违法收回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必须得到充分的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收回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强制拆迁和收回。如果发现有违法收回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和农村的稳定。

三、不允许以退出宅基地作为落户条件

在城市化进程中,一些地方可能会采取以退出宅基地作为落户条件的措施。但是,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也不符合农民的意愿。因此,不允许以退出宅基地作为落户条件,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不允许违背农民意愿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

农民是农村发展的主体,必须尊重他们的意愿和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拆迁和收回。如果发现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和农村的稳定。

发展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招募三农调查员,关注三农焦点问题,解决人民群众的相关法律诉求,致力于我国三农事业发展,欢迎您加入。010-56222885、010-56019387、010-69945235。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