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保护伞,《民法典》这样规定!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4-11

农村留守儿童一直是最需要关注的问题,他们的安危牵动着我们每个人的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接到这样的求助,来自深圳的小王夫妇在外面打工,两个孩子在村里和奶奶一起生活。昨天接到电话说奶奶生病住院了,孩子现在没人照顾,夫妇二人这边一时也没法回家,不知道该怎么办。

留守儿童保护伞,《民法典》这样规定!

调研员认为,可以找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随后调研员并顺利帮助小王夫妇联系上了有关部门。民法典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民法典》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留守儿童保护伞,《民法典》这样规定!

在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太多太多留守儿童因父母外出务工长期生活在家乡。这些孩子像孤岛上的灯塔,默默守望着亲情的归来。然而,法律的长臂能够为他们构筑起保护的堤坝,守护了留守儿童前行的道路,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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