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65个县(市、区)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省域内流转,快看有你家吗?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8-29

日前,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围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市县流转使用支持脱贫攻坚和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作进行研究,提出了节余指标可以在省域范围流转使用的县(市、区)名单。

目前,按照国土资发〔2017〕41号,博兴县和东平县就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进行了探索,博兴县协议从东平县有偿调剂使用挂钩节余指标200亩。

会议指出,为发挥好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对脱贫攻坚的支持作用,本着政策红利最大化的原则,建议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使用的县(市、区)范围为:

一是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淄博市所辖的8个(县、区);

二是省扶贫办依据《山东省脱贫攻坚规划》确定的省级脱贫任务较重的39个县(市、区);

三是《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确定的7个易地扶贫搬迁县(区);

四是《山东省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总体规划》确定的24个黄河滩区县(市、区)。其中沂水、东明等13个县(市、区)有多重任务,全省享受此项政策的共有65个县(市、区)。

节余指标流转使用产生的收益要主要用于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及黄河滩区迁建脱贫工作,节余指标流转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由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制定。

各地将发挥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及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对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脱贫迁建的支持作用。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的淄博市,以及依据《山东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山东省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确定的省级脱贫任务较重的县、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县、黄河滩区脱贫县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指标,允许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使用的65个县(市、区)名单

国家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区淄博市8个县(区):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

脱贫任务比较重的39个县(市、区):菏泽市定陶区、牡丹区、单县、巨野县、曹县、鄄城县、东明县、成武县、郓城县,沂水县、费县、沂南县、平邑县、兰陵县、莒南县、郯城县、临沭县、蒙阴县,东平县,泗水县、汶上,德州市陵城区、禹城市、平原县、乐陵市、宁津县、临邑县、武城县、夏津县、庆云县,聊城市东昌府区、莘县、冠县、阳谷县、临清市、高唐县,滨州市沾化区、阳信县、无棣县。

易地扶贫搬迁7个县(区):济南市历城区、沂水县、费县、沂南县、东平县、五莲县、鄄城县。

黄河滩区24个县(区):济南市槐荫区、天桥区、章丘区、长清区、历城区、平阴县、济阳县,高青县,东营市东营区、利津县、垦利县,梁山县,东平县,齐河县,阳谷县、东阿县,滨州市滨城区、惠民县、博兴县、邹平县,菏泽市牡丹区、鄄城县、东明县、郓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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