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961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时间:2024-07-04
范振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的建议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一是完善政策措施。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等重点任务,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2024年1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和乡村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协同配合抓好交通物流设施、农村生活设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新型基础设施等建设任务,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二是强化建设统筹。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和《关于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地方将农民群众需求与各级财政投入项目有效结合,聚焦村内道路、供排水、污水处理等群众急需急盼的小型公益性设施,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布局统筹、任务统筹、项目统筹,提升建设水平。三是联动推进建设。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等文件,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和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460万公里,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巩固提升供电保障能力。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对标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强统筹协调,健全政策举措,创新推进机制,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村组道路、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是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行动年初会商定事、过程调度督促、年底总结交账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乡村建设部门工作交流,调度专项任务进展情况,适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推动年度乡村建设任务落实落细。二是推动多方参与。采取数据共享、信息通报、联合调研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聚焦乡村建设的短板弱项,把建设项目统筹好、清单任务落实好。指导推动各地拓展投入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发动社会捐赠,动员村集体和农民群众自筹,努力构建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格局。三是推进重点建设。继续协调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推动农村道路、供水、能源、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cjscjs/202407/t20240704_64583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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