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判例明确:村委会单方面强拆村民房屋涉嫌违法!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7-16

谁也不能欺负我们老百姓。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的村委会,在未经协商一致情况下,以村民自治为由,说村民的房子是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协议还没签,补偿款也没谈拢,怎么就把家给拆了。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为您解读。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案例判决明确,,基于“旧城改造”“村改居”或者“新城镇建设”等实际需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在符合上位法规定前提下,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决定建设项目和补偿事项,并可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解决补偿安置问题;但在未经协商一致情况下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即单方采取强制拆除等方式则涉嫌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无权实施强制搬迁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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