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来源: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4-08-15

  

  厅计划财务处赴林芝调研组,结合调研发现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问题,于7月31日下午在林芝市察隅县召开了7地市、74个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视频会。邀请第三方绩效评价和后评估专家进行授课。

  会议通报了《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1—6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其中通报了资金支出后十位县区。学习了《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西藏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约束机制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培训主要围绕:成效巩固相关情况及绩效评价专家重点介绍项目入库、公示公告、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紧密结合防返贫监测工作要点、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等内容具体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持续压紧压实等相关内容。以政策解读、方法讲解的方式,针对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政策落实等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

  

  

  最后,厅计划财务处何珍同志重点讲解了《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财农〔2024〕50号)中的部分指标分值、评价内容、评分规则等修订调整内容。并提出了几项要求:一是规范资金使用。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目标、要求及使用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财政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产业发展、环境整治、能力提升等方面。二是规范操作流程。要进一步明确资金项目入库、项目确定及调整、项目实施、项目后期管理、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现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严格按资金项目管理程序要求,建立标准化的台账资料。三是完善绩效管理。要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单位分管领导、业务经办人员要全面准确掌握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操作流程,把握各环节的操作规定,不断提升各乡镇、县直各行业部门工作人员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水平。五是开展监督检查。要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落实、项目库动态管理、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产管理、资金项目公开公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项目责任单位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速资金支付,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时效。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bmdt/202408/t20240814_430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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