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选举禁止出现这三种行为!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11-22

在上一篇文章里,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讲解了村干部做了就可能被辞退甚至是承担刑事责任的5种行为。有不少朋友在看完后,通过私信反馈希望我们能进一步细化这些行为,最好能够列举几个详细的违法行为。对于朋友们的合理需求,小政当然要满足。今天咱们就讲一讲在村级组织选举中,那些构成拉票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

村干部选举禁止出现这三种行为!

1.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2.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3.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法律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这些行为不仅侵害到了法律赋予广大村民朋友的选举权,还可能会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日后被这些不法分子进一步侵犯。因此,我们大家必须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这件事儿,一旦发现了这些违法行为,就要立刻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请大家相信,不管是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还是村委会成员,任何胆敢触碰法律红线的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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