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刘若宸 时间:2024-12-13

在农村,种地可是农民的大事。而要种地,就得先承包土地。那么,这土地到底由谁来发包呢?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在此就来给朋友们好好科普一下。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那就让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来发包。比如说,一个村子里的大片耕地,这些地是整个村子的村民共同所有的,这时候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就会负责把这些土地发包给有需要种地的农民。他们会根据一定的程序和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地把土地分配出去。

2.要是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呢?这种情况下,就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来发包。打个比方,村里有几个不同的经济组织,各自有一部分土地,那么这些经济组织或者对应的村民小组就会负责把自己这部分土地发包出去。这样可以让土地的管理更加精细,也更符合不同经济组织和村民小组的实际情况。

这里要特别注意一点,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土地的时候,可不能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是很重要的,不能因为发包就随意改变。这就像是一个规矩,保证了各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不受侵犯。

3.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虽然发包主体可能不同,但是它们都必须要确保土地发包公平、合理、合法,让农民能够顺利地承包到土地,安心种地,过上幸福、稳定的生活。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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