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种还是租出去?土地经营门道多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3-17

在广大农村地区,土地是农民的根基,承载着农民的生活希望与经济来源。农民凭借土地承包,获得了一系列关乎切身利益的权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这些权利的明确与保障,为农民开展土地经营活动吃下了“定心丸”。

自家种还是租出去?土地经营门道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若农户家庭劳动力充沛,且对自家土地的土壤质地、气候条件等了如指掌,期望通过自身辛勤耕耘,实现土地的最大产出,收获丰厚成果,那么选择自主经营土地无疑是理想之选。他们能够自主规划种植作物种类、安排农事活动,全过程把控土地经营,尽享丰收的喜悦。

而在现实中,部分农民获得了进城务工或投身新兴产业的机遇,无法继续亲自耕种土地。此时,他们可保留土地承包权,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那些具备专业种植技术与充足精力的经营主体。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想说,如此操作,农民既能牢牢守住土地承包权益,又能通过流转土地获取收益,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有力推动农村经济朝着多元化方向蓬勃发展,为农民开辟更多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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