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撑起保护伞,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有法可依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3-25

在农村,土地一直是农民生活的根本保障。而在土地承包相关事宜中,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保障问题尤为重要。为此,《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农村土地承包法》撑起保护伞,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有法可依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一直以来,宪法强调男女平等,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也理应与男子权利平等。可过去在不少农村,出现了不合理情况。比如村里姑娘嫁人,原居住地就收回承包地,新居住地又没及时分地,一下就没了生活保障。还有离婚或丧偶妇女,土地权益也常受损。这些事既损害妇女利益,又容易引发村里矛盾,对农村和谐稳定十分不利。

该法条明确了对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如果一位结婚的农村妇女,只要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那么娘家这边的发包方,是绝对不能收回您原来的承包地的。同样,若遭遇离婚或者丧偶,不管是继续在原居住地生活,还是去了新地方但没在新居住地获得承包地,原承包地依旧归您,发包方无权收回。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这就从法律层面为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筑牢了坚实防线,让大家在面对生活变动时,不用担心失去土地这一安身立命之本,能够更加安心地生活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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