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交回有门道,这些规矩农民朋友需知晓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3-25

土地,是农村人的根。农民们每日在土地上劳作,土里刨食,靠它撑起全家生计。但生活总有变化,部分农民可能因各种原因,想把承包地交回村里。这其中有什么规矩呢?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就来告诉大家。

农村土地交回有门道,这些规矩农民朋友需知晓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这条法规,其实是给农民提供了一种选择。例如,有些农民朋友可能打算进城长期发展,家里的地实在没人种了,这时候就可以自愿把地交回给村里。而且,农民不会白白交出去,是能得到合理补偿的。但一定要注意,得提前半年用书面形式告诉发包方,也就是村里。另外,一旦交回了土地,在这承包期内就不能再要求承包土地了。所以,做这个决定的时候,可得好好想想清楚。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这条法规既保障了农民自愿交地的权利,也让整个土地承包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对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调研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全国三农法制调研中心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