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质资源保护“红线”:法律如何制止侵占与破坏?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4-28

种质资源是农业生产的“芯片”,也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开发建设与经济利益驱动下,种质资源面临着被侵占、破坏的风险。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告诉大家,法律是如何保护的。

种质资源保护“红线”:法律如何制止侵占与破坏?

《种子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种质资源。禁止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或者采伐的,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批准。

现实中,非法采挖珍稀野生植物、破坏种质资源原生地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在项目开发时,未经许可占用种质资源保护区,导致许多地方特色品种的生存空间被压缩;部分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私自采集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用于非法交易,严重威胁物种存续。

该条款的实施,赋予了执法部门监管利器。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可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要求赔偿损失。而严格的特殊采集审批流程,既保障了科研需求,又避免种质资源被随意利用。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只有严格落实法律规定,才能守护好种质资源,为农业创新与生态保护提供坚实支撑。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调研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全国三农法制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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